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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剥离子公司万马高分子TPV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8-2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剥离子公司万马高分子 TPV 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关
联交易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子公司万马高分子TPV材料业务剥离至关联方万马泰科,交易遵
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
利益。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杜烈康、 邹峻、阎孟昆
                                                        2017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