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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1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61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进行,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

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按照前

述会计准则执行,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

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

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

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

助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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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

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

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

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

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关于印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新准则要求,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

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

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适用于 2017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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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执行该规定对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

2017 年 1-6 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有关会计指标变更如

下:
                                                                          单位:元
             项   目          变更后                 变更前             差异
其他收益                     35,803,268.76                    0.00   35,803,268.76
营业外收入                   14,622,110.57          50,425,379.33    -35,803,268.76
营业利润                     45,992,685.80          10,189,417.04    35,803,26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186,646.32          57,186,646.32              0.00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及审议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7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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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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