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4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
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万马
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山西等地方投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在山西、河南设立地方投
资公司。新设地方投资公司主要负责地方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投资建
设、运营维护以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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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设立山西等地方投资公司的公告》详
见 2017 年 10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
子公司为孙公司向银行开具保函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孙公司深圳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万充”)拟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简称“建行福田支行”)
申请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保函,由独立第三方长
安保证担保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担保”)为深圳万充提供担保,并
由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投资”)为以上保函
担保提供反担保。董事会同意,自本议案通过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开具保函金额在人民币 3,800 万元以内,为深圳万充向建行福田
支行申请开具的所有保函及因开具保函而与银行签署的担保法律文
件提供反担保。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向银行开具保函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详见 2017 年 10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财务
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原财务总监屠国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
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许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许刚先生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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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 年出生,浙江工业大学 MBA,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
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苏泊尔集团有
限公司审计负责人。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万马股份内审负责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 2017 年 10 月 1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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