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2-28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9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下午2:30在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
区南环路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 权 股 份 380,812,856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1,035,489,098 股 的
36.776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其授权代表 2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 1,113,972 股,占万马股份股本总额的 0.1076%。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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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9 人,
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380,812,856 股,占万马股份股本总
额的 36.7761%。
(2)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0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 0 股。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
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0,812,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 审议《关于扩大“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
施范围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0,812,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13,972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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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
师认为,万马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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