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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28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子公司对孙公司
增资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
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对其下属的四家子公司进行增资,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非
公开发行募投项目“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的投资建设,确保募投项目
的稳步推进和实施,有利于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的业务拓展,增强公司市场竞争
力。本次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资
事项。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烈康、阎孟昆、邹峻
                                                     2017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