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98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子公司 对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马股份”)2017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 亿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万马联合新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万 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分别对其下属的北京万京、深圳万充、广州万充、 江苏万充四家子公司增资 3,000 万元、3,000 万元、2,000 万元、2,000 万元。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I-Charge Net 智能充 电网络”项目的投资建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0 号)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6,343,610 股,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74,799,978.80 元,扣除 -1- 发行费用 15,177,964.9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9,622,013.85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XYZH/2017SHA10222)。其中用于 I-ChargeNet 智能 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金额是 66,162.20 万元。 二、本次增资的具体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之一——“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 络”项目由公司子公司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实施。本次公司拟以增资 方式注入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的资金金额为 3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 后,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从 30,500 万元变更为 60,500 万元。 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的 投资建设。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分别逐步对下属北京万京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万京”)增资 3,000 万元、深圳万充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万充”)增资 3,000 万元、广州万充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万充”)增资 2,000 万元、江苏万充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万充”)增资 2,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 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子公司的概况 -2- 1.基本情况 (1)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 增资主体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住 所 主要经营范围 名称 表人 (万元) 服务:新能源技术、电力设备、 杭州市西 万马新能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智能控制 湖区天际 源投资公 2015-11-6 何若虚 30,500 系统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 大厦 1102 司 术开发、技术服务,承接电动 室 汽车充电设施维护工程 (2)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的四家子公司: 增资主体 法定代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住 所 主要经营范围 名称 表人 (万元)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 北京市朝 让、技术咨询;销售汽车、机 阳区将台 械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 乡驼房营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口、代理 北京万京 2016-5-11 施泽忠 5,000 路 8 号新 进出口;应用软件服务;汽车 华科技大 租赁;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 厦 9 层 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903 室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等。 深圳市南 新能源技术研发与技术服务; 山区桃源 汽车充电设备的销售;电动汽 深圳万充 2016-6-13 施泽忠 5,000 街道云谷 车充电站的系统设计;应用软 二期 8 栋 件的设计、销售、技术服务等。 2 楼 206 道路货物运输;通信技术研究 开发、技术服务;电子防伪系 广州中新 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 广州知识 电子技术服务;电力电子技术 广州万充 2017-8-16 毕德煌 6,000 城九佛建 服务;充电桩制造;汽车充电 设路 333 模块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 号 238 房 设施安装、管理;为电动汽车 提供电池充电服务等。 南京市鼓 汽车充电设备的生产、销售; 楼区虎踞 电动汽车充电站系统设计及工 江苏万充 2016-3-4 唐超洋 2,000 北 路 程施工;应用软件的设计、销 60-62 号 1 售及技术服务;充电桩和电动 幢 205 室 汽车销售等。 2.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马股份认缴出资 -3- 20,500 万元,股权比例 67.2131%;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国 开基金公司”) 认缴出资 10,000 万元,股权比例 32.7869%。根据公 司、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与国开基金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签订 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国开基金公司以 1 亿元对万马新能源 投资公司进行增资,国开基金公司的投资期限为“自增资款缴付完成 之日起 10 年”,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取得投资收益 应按照 1.2%/年的投资收益率计算投资收益。因此,国开基金公司对 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的 1 亿元投资,其实质属于长期债权投资。万马 新能源投资公司实质上是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增资的四家公司均为其全资子公司。 2.财务情况 单位:元 2016-12-31 2016 年度 增资主体 总资产 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万马新能源 324,467,118.20 36,778,074.88 287,689,043.32 5,868,658.98 -16,983,883.31 投资公司 北京万京 31,765,532.29 3,979,635.40 27,785,896.89 16,467.24 -1,530,103.11 深圳万充 28,844,138.90 2,060,742.87 26,783,396.03 1,645,397.69 -1,676,603.97 江苏万充 4,280,742.41 482,702.31 3,798,040.10 1,984.74 -684,959.90 注:广州万充为 2017 年新设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I-Charge Net 智能 充电网络”的投资建设。有利于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 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迅速推动万马新能源版块业务发展,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4-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财务顾问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注入的 资金将全部用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的 投资建设,确保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施,有利于万马新能源投资 公司的业务拓展,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万马新 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 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万马新能 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分别对其下属北京万京等 四家子公司进行增资,注入资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I-Charge Net 智能 充电网络”项目的投资建设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5-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事宜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事宜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孙公司 增资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独立 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等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