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关于合资设立金华万马义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2018-03-06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10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设立金华万马义兴新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8年3月5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新能源投资”)与金
华市义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义兴资管”)签订了《关
于共同设立金华万马义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合资协议》(以下简称
“合资协议”),双方拟共同投资500万元设立金华万马义兴新能源开发
有限公司(筹,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万马义兴新能源”、
“项目公司”)。其中,万马新能源投资出资450万元,占项目公司90%
股权,金华义兴资管出资50万元,占项目公司10%股权。项目公司主要为
纯电动汽车提供专业的充电服务。
2.本次对外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合资设立金华万马
义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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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
大会批准,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市义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 1000 号创新大厦 302A 座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
咨询,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手机智能软件、
电子产品、技术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
汽车租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
主要股东:李计成、刘民建、刘绍平、徐莉、吕新禄、王寒嫣、王
莲秋、王玲卉、王信、陈梅巧股权比例分别为 20%、18%、16%、10%、
10%、6%、6%、5%、5%、4%。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华市义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1)万马新能源投资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450 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
资本总额的 90%;金华义兴资管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占项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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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10%。
(2)出资时间:各股东根据合资公司经营管理资金需求按照股权比
例逐步出资。
2.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华万马义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 1000 号浙中信息产业园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电力设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智能控制
系统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承接电动汽车充电设
施维护工程;批发、零售:机电设备,汽车充电设备,普通机械,计算
机软件,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 3 人组成,其中,万马新能源投资委派董事 2
名,金华义兴资管委派董事 1 名。董事长由万马新能源投资提名并经董
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一届。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由万马新能源投
资委派,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
干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2.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项目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等,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决定。项目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后 3 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股
东各方应分配的利润额。任何利润的分配按合资各方在认缴资本中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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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经股东会同意,项目公司获得的利润允许不进行
分配而用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用于扩大经营规模)。
3. 双方协商一致,合资期限为项目公司自成立之日起 20 年。合资
到期届满时前 6 个月,如经股东会批准,可延长合资的期限。
4. 本协议自合资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合作基于万马新能源投资在新能源电力领域的专业技术与综合
服务能力,金华义兴资管的区域资源优势。为发挥合作双方各自优势,
推动地方绿色出行事业发展,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积极探索新能源产业
发展的新商业模式,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专业化、具备一定规模优势的
充电一体化解决方案及系列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全方位需求。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合作风险可控。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在新能源产业发展既定策略,项目本身具有
可期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拓展公司市场份额,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共同设立金华万马义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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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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