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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2018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18-06-28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40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公告




       一、概述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18 年度需进行金属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

       二、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

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

的。

       三、期货品种

       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等金属期货品

种。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铜、铝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

度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业务期间为 2018 年度。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

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

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五、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

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六、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铜、铝,这些原料与期货品种具

有高度相关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

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董事会认为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

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

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

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

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

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

原材料成本价格或其上方卖出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

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

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风险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八、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修订完善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2018 年 6 月)》,

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

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

作出明确规定。

    1.组织机构控制:公司成立期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期货业

务管理。期货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采购总监、财务总监、成本经

理、采购部经理、期货交易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

采购总监为副组长。公司各子公司可按照实际状况,设立对应的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并明确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依据本制

度制定对应的操作细则,报公司期货管理部门备案。

    2.保值效果评价:公司财务部负责对保值的效果进行核算,并定

期出具评价报告,以检验期货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3.风险管理

    (1)认真选择期货经纪公司;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

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2)公司的期货开户及经纪合同按程序签订。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

检查,监督套期保值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及时防范业务中的

操作风险。

    (4)当公司发生期货套期保值风险时,期货领导小组应立即召

开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

常进行,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6)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从业人员,加强相

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7)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

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报告制度控制:公司期货管理部门每日向公司总经理报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公司财务部门和期货管理部门每月对保值规范性

和保值效果进行梳理、总结,并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

    5.保密制度控制: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

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情况与公司期货交易

有关的信息。

    6.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档案管理制度:公司对期货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

开户文件和授权文件应保存至少 10 年。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

关议案及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

一定程度上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期货套期保值内

部控制制度》,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

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本次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

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