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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18-06-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或“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万马股份 2018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以下意见: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电线电缆为公司主要产品,铜、铝作为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将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生
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涨价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
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等金属期货品种。
    2、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铜、铝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业务期间为 2018 年度。

    三、套期保值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铜、铝,这些原料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
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
压力。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风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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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且按照《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通过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
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
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
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成
本价格或其上方卖出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
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风险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
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
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
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1、组织机构控制:公司成立期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司期货业务管理。
期货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采购总监、财务总监、成本经理、采购部经理、期
货交易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采购总监为副组长。公司各子
公司可按照实际状况,设立对应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并明确小组人员
构成和职责分工,依据本制度制定对应的操作细则,报公司期货管理部门备案。
    2、保值效果评价:公司财务部负责对保值的效果进行核算,并定期出具评
价报告,以检验期货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3、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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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真选择期货经纪公司;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
岗位业务人员。
    (2)公司的期货开户及经纪合同的按程序签订。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
套期保值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4)当公司发生期货套期保值风险时,期货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分
析讨论风险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应
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6)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从业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
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7)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
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报告制度控制:公司期货管理部门每日向公司总经理报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情况,公司财务部门和期货管理部门每月对保值规范性和保值效果进行梳理、
总结,并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
    5、保密制度控制: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
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情况与公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
    6、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7、档案管理制度:公司对期货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开户文件
和授权文件应保存至少 10 年。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独立董
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
上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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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
度》,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本次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该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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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华                             陈忠志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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