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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2018-06-2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或“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万马股份 2018 年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以下意见: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进出口业务是公司的业务之一,进口和出口收汇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
和少量的欧元等货币结算方式;为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影响,降低
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程度,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包括即期交易、远期交易、掉期交易、期权交易等。

    三、远期外汇交易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针对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美元结算货币
及少量欧元结算货币,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
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四、业务期间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交易
总额不超过 2 亿美元(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后 12 个
月内。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
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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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五、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
则,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
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
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
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
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
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
交割风险。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
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
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
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
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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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及决议、独立董事意
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
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作为
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3、本次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该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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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华                             陈忠志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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