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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32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非公开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343,610 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
格每股 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4,799,978.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177,964.9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9,622,013.85 元。上述资金已
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 年 6 月 27 日“XYZH/2017SHA10222”号《验资报告》审验。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0,817.17 万元,剩余募
集资金 36,597.5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25.27 万元及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 1,308.56 万元)。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在任意
时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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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益
1,308.56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在任意时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
计划如下:

     1. 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以
上拟投资的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
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也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
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 投资期限: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选择 6 个月以内的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 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 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 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理财
产品事宜,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确保与所受托银行不
存在关联关系。
     6. 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
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以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等,
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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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章程》、《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
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不属于关联
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
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2.存在的风险:(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理财产品的购买。(2)相关工作人员
的操作风险。

    3.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防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
由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
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4.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将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
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


                             第 3 页/ 共 5 页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8 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审议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 1.8 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4.保荐机构意见

    浙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万马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第 4 页/ 共 5 页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万马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具体实施中,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

    浙商证券对万马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关于万马股份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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