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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3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19年5月21日下午2:0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

湖街道鹤亭街896号公司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388,967,676 股,占公司总股 1,035,489,098 股的 37.5637%。其中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1-
或其授权代表 4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487,972 股,占万

马股份股本总额的 0.0471%。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388,863,67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7.5536%;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1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00%。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8,87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9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 0 股。

    2.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8,87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9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8,87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9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2-
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8,87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9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 0 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97,17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924%;反对 9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076%;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88,87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33%;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8,87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9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8,863,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0股。

       8.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

                                  -3-
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8,87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9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0股。

       9.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8,863,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33%;反对 10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0股。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8,876,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9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33%;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97,172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924%;反对 9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76%;弃权0

股。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杜烈康先生、阎孟昆先生、邹峻先生就2018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三名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已于2019

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马

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