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股票大宗交易的公告2019-09-12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52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
股票大宗交易的公告
股东张珊珊女士、陆珍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收到公司股
东张珊珊女士等的告知函,张珊珊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公
司股份 9,391,320 股给公司股东陆珍玉女士,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
本次大宗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宗交易转(受)让股份情况
1.股东大宗交易转(受)让股份情况
(1)转让方
转让股份占公
股东名称 股份转让方式 交易时间 股份转让价格 转让股份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张珊珊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0 日 5.26 元/股 9,391,320 0.91%
(2)受让方
受让股份占公
股东名称 股份受让方式 交易时间 股份受让价格 受让股份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陆珍玉 大宗交易 2019 年 9 月 10 日 5.26 元/股 9,391,320 0.91%
2.股东本次大宗交易转(受)让前后持股情况
(1)转让方
本次转让前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491,320 0.92% 100,000 0.01%
张珊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91,320 0.92% 100,000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说明:张珊珊女士拟转让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历次转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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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让方
本次受让前持股情况 本次受让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774,500 5.00% 61,165,820 5.91%
陆珍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774,500 5.00% 61,165,820 5.9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3)转(受)让方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转让前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浙江万马智能
科技集团有限 无限售条件股份 263,141,812 25.41% 263,141,812 25.41%
公司
张德生 无限售条件股份 63,450,322 6.13% 63,450,322 6.13%
陆珍玉 无限售条件股份 51,774,500 5.00% 61,165,820 5.91%
张珊珊 无限售条件股份 9,491,320 0.92% 100,000 0.01%
张禾阳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 0.00% 25,000 0.00%
合计 -- 387,882,954 37.46% 387,882,954 37.46%
说明:本次大宗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及比例
不变。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大宗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2.张珊珊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做承诺:“自万马股份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万马股份,也不由万马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张珊珊女士
严格履行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并且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形式转让股
份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陆珍玉女士承诺:受让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大宗交易所受让的股份。
3.张珊珊女士、陆珍玉女士均属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本次大宗交易前
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及比例不变。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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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未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
等文件中所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张珊珊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告知函》;
2.陆珍玉女士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股份的告知函》及六个月
内不转让本次受让股份的承诺。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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