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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8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9-060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已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1.78 亿元,同比增长 13.35%;净利润 1.70

亿元,同比增长 154.26%。《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 2019

年 10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公告。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珊珊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 2019 年 10 月 9 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

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姚伟国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 2019 年 10 月 9 日巨潮资讯网公司

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组成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 选举张珊珊、姚伟国、赵健康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

员,其中张珊珊女士为主任委员;

    (2) 选举吕洪仁、周荣、姚伟国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

吕洪仁先生为主任委员;


                                 -2-
    (3) 选举赵健康、张珊珊、周荣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

赵健康先生为主任委员;

    (4) 同意周荣、张珊珊、吕洪仁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其中周荣先生为主任委员。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委员简历详见 2019 年 10 月 9 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5.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

    同意董事长提名,聘任孙小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详见 2019 年 10 月 9 日巨潮资讯网公司

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6.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董事长提名,聘任赵宇恺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赵宇恺女士已于 2017 年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参加了后续培训。

    赵宇恺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81 号



                                 -3-
   邮编:310012

   电话:0571-63755256

   传真:0571-63755256

   邮箱:investor@wanmagroup.com

   (赵宇恺女士个人简历附后)

   7.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总经理提名,聘任许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个人简历附后)

   8.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

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刘启良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个人简历附后)

   9.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邵淑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个人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4-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




                           -5-
附件: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赵宇恺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历任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
分所专职律师、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专
职律师、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副总裁助理。自2017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赵宇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在
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刚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工业大学MBA,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

册税务师,中国注册造价师,会计师。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任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审
计负责人。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6年8月至
2017年4月任万马股份内审负责人。2017年10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许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在关
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


                                       -6-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启良先生: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2009
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任浙江南
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
项目经理、审计部经理、审计部总监。2017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内审负责人。

    刘启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
形:《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邵淑青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学士,高级经济师。2008年取得深交所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6年12月至2019年10月任本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参与公

司IPO、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工作。

    邵淑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在
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以下情形:《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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