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0-014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 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0 号”《关于核准浙江浙江万马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人民币普 通股(A 股)96,343,610 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874,799,978.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177,964.9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59,622,013.8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6 月 27 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9 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44,874,310.49 元,2019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787,874.36 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支出总计 为 530,000,000.00 元,赎回理财本金 595,000,000.00 元,取得理财收益 4,227,383.66 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 105,000,000.00 元。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募集资金累计发生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859,622,013.85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34,706,000.00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459,929,392.64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银行理财资金 105,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2,193,526.64 加:投资理财收益 15,639,675.88 募集资金帐户期末余额 27,819,823.73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 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5,00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82,819,823.73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帐户期末余额 27,819,823.73 元, 银行理财产品 105,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 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荐 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 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17 年 12 月,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在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 业 部 ( 账 号 1202021129800090771 ) 和 汇 丰 银 行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分 行 ( 账 号 635112543012)开设“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 月 2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 年 1 月 3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累计利息收入(扣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累计银行理财收益 活期存款 合计 除手续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396172995522 160,522.46 160,522.46 160,522.46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19055101040018400 16,291.88 16,291.88 202,852.43 1,161,972.60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202021129800090771 27,148,620.16 27,148,620.16 1,208,546.37 10,341,863.00 行营业部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35112543012 494,389.23 494,389.23 621,605.38 4,135,840.2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 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202021119800071805 行营业部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35065071012 合计 27,819,823.73 27,819,823.73 2,193,526.64 15,639,675.88 -3 - 三、本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调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2017 年 12 月 11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7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I- 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调整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万马联 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实施主体的调整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均以万马联合新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地方城市项目公司为全国快充网络建设的投资主体。原项目实施主体 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充电设备运营平台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 违规行为。 六、其他事项 无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4-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单位名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5,962.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487.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463.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本年度投入 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 (含部分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金额 (%) (3) 变更) 额 (1) (2) 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I-Charge Net 智能充电 网络 否 96,000.00 66,162.20 14,487.43 39,528.69 59.75% 2022 年 12 月 否 建设项目(一期) 年产 56,000 吨新型环保高分 26.07% 否 9,800.00 9,800.00 0 9,934.85 101.38% 2018 年 12 月 是 否 子材料 (注 1)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0,000.00 -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5,800.00 85,962.20 14,487.43 59,463.5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投项目原计划 2019 年末完成投资,因行业竞争加剧及充电网络密度增长,导致投建难度增加,出于对投建 情况和原因 收益的严格把控,部分城市和场站投资进度有所放缓。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无 进展情况 2017 年 12 月 11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关于扩大“I-Charge Net 智能充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同意扩大“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投项目实施范围,在原杭州、宁波、湖州等地的基础上扩大至 更情况 全国各地主要城市,形成基本覆盖主要新能源试点城市的全国性的 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络。 2017 年 12 月 11 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扩大“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根据电动车技术发展情况及趋势以及客户使用偏好,由原来的慢充为主、快充为辅调整为快 充为主,慢充为辅的产品使用方向。实施主体由原来的公 整情况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该调整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均以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 及其下属各地方城市公司为全国快充网络建设的投资主体。 -4 - 2017 年 7 月 25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3,470.60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置换情况 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 XYZH/2017SHA10234 号鉴证报告。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完成全部 3,470.60 万元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 1.2017 年 7 月 25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付 30,000 万元。2018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 3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 年 6 月 27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付 资金情况 20,000 万元。2019 年 5 月 8 日,本公司已将上述 2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付 15,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无 金额及原因 1.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2.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在任意时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 向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10,5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报告期,“年产 56,000 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26.07%。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