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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万恩新能源股权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25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购买万恩新能源股权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拟
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审议《关于受让参股公司山东万恩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6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 848.34 万元购买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所持有的万恩新
能源 20%股权,有利于完善公司产权结构,规范和减少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购买价格以独立第三方的审计评估结果为准,定价公允,手续完备,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独立董事:傅怀全、赵健康、周荣

                                                        2020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