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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1-05-21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

下简称“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含)

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8.80元/股(含),回购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6个月。

    截至2021年5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达到回购方案确定的最高限

额,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2021年3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2021

年3月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84,200股,占公司总股

本0.05%。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8日披露《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21-021 、 2021-040 ) ,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9),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

购 进 展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21-042 ) ,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 1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截至2021年5月18日,本次回购股份金额达到回购方案确定的最高限额,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0,330,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最高成交价

为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97,516元(含交易

费用)。

   5.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来源及回购资金金额、回

购股份实施期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执行

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

务履行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回购股份

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十

六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

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五、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案,本次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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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为 51,782,20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2,945,550

股)。

   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

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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