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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2021-08-05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
                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2021 年 8 月 5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809 号文核准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 8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面值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4,000,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众投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
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主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440,653.34 万
元(2021 年 3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
率为 44.8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1.7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85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71.47 万元、22,087.94 万元和 22,305.29 万元的平
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
标符合相关规定。

    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联合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
息等情况。如发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存在或出现可能
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
将就该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
果。发行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应资料。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本次(期)
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
期跟踪评级,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
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
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
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
部分回售,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将按照证
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安排。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4.2%-5.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8 月
9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手(100 万元),超过 1,000 手(1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
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4、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6、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展望稳定,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
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17、本次债券发行人为上市公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SZ.002276),股票
状态正常,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情形。

    18、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浙江万马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
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9、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万马股份   指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现控股股东、海控集团       指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光大证券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
                           指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人、中天国富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本期债券                   指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简称:“21 万马 01”,债券代码:“149590”。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8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为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
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利率区间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
确定,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
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21 年 8 月 10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11、付息日: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8 月 10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
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8 月 1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8 月 1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8 月 10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
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
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
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
部分回售,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将按照证
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安排。

    15、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浙
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
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
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6、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17、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18、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
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以分期方式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由发行公告另
行约定。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有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发行费用:本期发行费用为发行人向主承销商支付的承销发行佣金,投
资者无需另行支付发行费用。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使用 2.00 亿元
偿还银行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级,展望稳定,本期
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
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8、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
   (2021 年 8 月 6 日)     及更名公告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1 年 8 月 9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日
            T日
                             投资者于当日 16: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
   (2021 年 8 月 10 日)
                             商专用收款账户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2%-5.2%,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
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9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21 年 8 月 9 日(T-1 日)14:00-17:00 之间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
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 7 条之填写示
例);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
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8 月 10 日(T-1 日)14:00-17:00 之
间点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21-52523004;

    联系电话:021-52523001。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票面利率
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T
日 )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
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中证登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专业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手(100 万元),
超过 1,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
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1 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8 月 10 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投资者,必须在 2021 年 8 月 9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
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专业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投资者认购意向,与专业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
向专业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专业投资者应在 2021 年 8 月 9 日(T-1 日)14:00-17:00 之间将以下资料
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 1);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专业投资者确
认函》(见附件 2);

    (3)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
书》(见附件 3);

    (4)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授权委托书(单位公章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21-52523004

    联系电话:021-52523001

    联系人:王云竹

    如遇传真拥堵或技术故障等特殊情况,专业投资者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在
2021 年 8 月 9 日 ( T-1 日 ) 14:00-17:00 发 送 至 簿 记 管 理 人 备 用 邮 箱 :
gdgsdcm@163.com,并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
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每家专业投资
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
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之前的均视为
无效。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投资者的配售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
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网下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如遇到在发行利率水平上的投标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则按各
投资者的投标量占总投标量的比例配售可分配额度,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
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专业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1 年 8
月 10 日(T 日)16:00 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
业投资者全称和“21 万马 01 公司债缴款”,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6540188000102013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浦东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30329000054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1 年 8 月 10 日(T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
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 896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 896 号

    法定代表人:孟宪洪

    董事会秘书:赵宇恺

    联系人:赵宇恺

    电话:0571-63755256

    传真:0571-63755256

    邮政编码:311305

    (二)牵头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26 号恒隆广场 1 号楼 52 层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项目主办人:刘侃侃、葛振雨

    项目组其他人员:康健、杨科、李爽、陈博、刘垟瑞

    电话:13456910128
   传真:021-52523144

   邮政编码:200040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
业(北)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49 层

   法定代表人:王颢

   项目主办人:卢力、赵青

   项目组其他人员:马扬、汤文达、邓贵钦

   电话:0755-28777990

   传真:0755-28777969

   邮政编码:5180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附件 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上                           证 券账户 号码( 上
海)                                       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询价利率区间 4.2%-5.2%)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 2021 年 8 月 9 日 14:00 时至

17:00 时前连同《专业投资者确认函》、《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法人及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如遇传真拥堵或技术故障等特殊情况,专业投资者可

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备用邮箱,并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

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

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

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

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

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

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

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

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

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2017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
为:请在相应类型中勾选,并按照说明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勾选                                    专业投资者类型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
        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
        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
        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请确认是否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是( )否( )如是,请同时勾选★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确认是否拟将主要资产投向
        单一债券。是( ) 否( ) 如是,请同时勾选★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
        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
        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和律师;
            (六)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七)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请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
的专业投资者。是( ) 否( )如是,请提供最终投资人人数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说
明 2),如否,则不能参与本次债券认购。
    说明 1:如勾选第(一)、(二)、(三)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业务许可
证复印件、机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基金会法人登记证明
(如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如需),理财产品还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如勾选第(四)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金融资产证明文件、两年以上投资
经历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五)项的投资者请提供其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金
融资产证明文件或者最近 3 年收入证明,两年以上投资经历,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或者工作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如勾选第(六)项的投资者请提供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可的证明文件;
如勾选第(七)项的投资者请提供任职证明、股东名册等相关证明文件。
    说明 2:如穿透核查后的最终投资人属上表所列专业投资者,则按说明 1 提供对应的材料。
                                                            机构名称:
                                                            (盖章)
    附件 3:
                               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
险,根据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
(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
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债券信用评级在 AAA 以下(不含 AAA)的发
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专业投资者
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充分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
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
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
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
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
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
险。
     七、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
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
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
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
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
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客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
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
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
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
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盖章)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
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专业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4亿元(含4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
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
认购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价格区间为4.20-5.2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40%                                  1,000
                      4.60%                                  2,000
                      4.80%                                  3,000
                      5.00%                                  4,000
                      5.2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5,000万元(即5,000万
元+4,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20%,但高于或等于5.0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0万元
(即4,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00%,但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申购金额6,000万元
(即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即2,000万元+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2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0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专业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
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
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9、投资者须通过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申购传真021-52523004;咨询电话:
021-52523001。如遇传真拥堵或技术故障等特殊情况,专业投资者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
至簿记管理人备用邮箱gdgsdcm@163.com,并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