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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下午2:0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

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副总经理李

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385,153,39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 37.1953%。其中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1-
或其授权代表 6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6,786,843 股,占万

马股份股本总额的 0.6554%。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379,933,22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6.6912%;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5,220,1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41%。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4,941,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44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弃权2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

马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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