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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1-072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是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智能科技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给张德生先生。本

次股份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收到 5%以上股东智能科技集团通知,

2021 年 11 月 26 日,智能科技集团与张德生先生在浙江杭州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智能科技集团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20,709,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 2.00%,

转让给张德生先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
      一、本次交易概况

    2021 年 11 月 26 日,智能科技集团与张德生先生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智能科技集团将其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0,709,8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 2.00%,以 8.14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

张德生先生。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权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
                     量(股)             例             数量(股)           例
 智能科技集团       119,390,731           11.5299%     98,680,931            9.5299%

    张德生                    0              0.00%     20,709,800              2.00%

其他一致行动人          118,750           0.0115%         118,750            0.0115%

智能科技集团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      119,509,481           11.5414%    119,509,481            11.5414%
    计持股
   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后,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鹤亭街 555 号 8 幢

    3.法定代表人:张德生

    4.注册资本:9,120 万元

    5.统一社会代码:91330185704312491N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
    7.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研发、销售:电力设备、器材,橡

塑制品、橡胶及制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除

砂石)、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品

及原料、五金、贵金属、轻纺产品、纸制品、纸浆、初级食用农产品

(不含食品、药品)、计算机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

品)、饲料、燃料油(除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纺织原料、玻璃、

矿产品、沥青(除石油、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木材(除原木)、汽车配件;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投资管

理及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信息);货物进出口;其他无

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智能科技集团

100%股权;智能科技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张德生先生。

    9.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转让方不存在应

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受让方情况

    1.张德生,中国国籍,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马

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次受让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受让方不存在应

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股份锁定承诺。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3-
    转让方: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张德生

    1.本协议项下由智能科技集团向张德生转让的股份为智能科技

集团持有的万马股份 20,709,8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 2.00%。智能科技集团承诺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

其它权利限制情形。

    2.本协议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14 元/股;以此

计算,张德生应向智能科技集团支付人民币 168,577,772 元(大写:

人民币壹亿陆仟捌佰伍拾柒万柒仟柒佰柒拾贰元整)的股份转让价款

(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3.张德生应在双方就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的六个月内向智能科技集团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4.因标的股份转让而发生的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转让双方根

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5.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转让是在 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对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会造成负面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4-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未触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要约收购义务。

    2.本次股份转让后智能科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的持股

情况如下:




    五、股份转让双方作出的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2009 年 7 月 9 日,公司首发股份上市时,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原名: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张德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1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智能科技集团承诺其所认购的万马股份的锁

定期限为:自 2011 年 10 月 18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4 年 3 月 1 日,在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
                               -5-
公告》中,控股股东承诺未来六个月内(2014 年 2 月 28 日至 2014

年 8 月 27 日)不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股份。

    2012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发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中,智能科技集

团及实际控制人张德生承诺:“本次所认购万马股份发行的股份,自

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以上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截止本文件出具日,本次股份转让双方均严格履行各项锁股承

诺,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公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2.本次减持股份过户手续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后办理。

    3.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4.智能科技集团、张德生先生未在《招股说明书》、《收购报告

书》等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6-
 七、备查文件

1.智能科技集团与张德生关于协议转让部分万马股份的通知;

2.智能科技集团与张德生关于万马股份之《股权转让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