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万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 等相关规定,对万马股份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21 年度的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 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343,610 股,每股发行 价格 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74,799,978.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5,177,964.9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59,622,013.85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全部到 位 , 并 业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2017 年 6 月 27 日 “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4,156,967.00 元,2021 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200,021.92 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滚动购买理财 产品支出总计为 125,000,000.00 元,赎回理财本金 190,000,000.00 元,取得理财收 益 528,431.51 元。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0,000 元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在任 意时点金额不超过 8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88,361,683.46 元(包含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均为银行存款。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 构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 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 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 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2 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2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累计利息收 账户名 累计银行理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入(扣除手 称 活期存款 合计 财收益 续费) 中国银行 浙江万 股份有限 马股份 396172995522 160,607.46 160,607.46 160,607.46 公司浙江 有限公 省分行 司 浙江万 中国农业 马高分 银行股份 子材料 19055101040018400 15,468.63 15,468.63 202,029.18 1,161,972.60 有限公司 集团有 临安支行 限公司 中国工商 万马联 银行股份 合新能 有限公司 源投资 1202021129800090771 87,848,756.56 87,848,756.56 1,472,903.99 12,361,075.34 浙江省分 有限公 行营业部 司 万马联 汇丰银行 合新能 (中国) 源投资 635112543012 336,850.81 336,850.81 661,521.91 4,653,118.06 有限公司 有限公 杭州分行 司 中国工商 浙江爱 银行股份 充网络 有限公司 1202021119800071805 科技有 浙江省分 限公司 行营业部 汇丰银行 浙江爱 (中国) 充网络 635065071012 有限公司 科技有 杭州分行 限公司 合计 88,361,683.46 88,361,683.46 2,497,062.54 18,176,166.00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 791,933,558.93 元, 其中,2021 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156,967.00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88,361,683.46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均为银行存款。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单位名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859,622,013.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156,967.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1,933,558.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11.63% 例 截至期 项目达 是否已变 末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度(%)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3)= 期 (2)/(1) 承诺投资项目 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 2022 年 是 960,000,000.00 561,622,013.85 34,156,967.00 492,585,025.78 87.71% 否 络建设项目(一期) 12 月 年产 56,000 吨新型环保 2018 年 17.60% 否 98,000,000,00 98,000,000,00 99,348,533.15 101.38% 是 否 高分子材料 12 月 (注)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58,000,000.00 859,622,013.85 34,156,967.00 791,933,558.9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 “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同意扩大“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投项目实施范围,在原杭州、宁波、湖州等地的基础上扩大至全国各地主要城市,形成基本覆盖主要新 能源试点城市的全国性的 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络。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扩大“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 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根据电动车技术发展情况及趋势以及客户使用偏好,由原来的慢充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主、快充为辅调整为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产品使用方向。实施主体由原来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爱充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该调整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均以万 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地方城市公司为全国快充网络建设的投资主体。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470.60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 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 XYZH/2017SHA10234 号鉴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全 部 3,470.60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 1.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付 30,000 万元。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已将 上述 3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付 20,000 万元。2019 年 5 月 8 日, 公司已将上述 2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5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付 15,000 万 元 。 2020 年 5 月 11 日 , 公 司 已 将 上 述 15,000 万 元 资 金 全 部 归 还 至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 4.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 币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 5、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 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2018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在任意时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金额在任意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 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在任意时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0.00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本核查意见“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7.60%为内部收益率,该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预测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7.40%。 7 四、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马股份《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320A006232 号), 认为:“万马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万马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五、浙商证券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通过与万马股份高管及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等会议决议,取得并审阅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账单,对万马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万马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万马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 2021 年度 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 华 陈忠志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