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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07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6日下午2:0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

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宪洪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383,007,54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 36.9881%。其中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1-
或其授权代表 17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4,540,992 股,占万

马股份股本总额的 0.4385%。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378,466,854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6.5496%;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4,540,6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85%。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2,616,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6%;弃权 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95%。

    2. 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2,616,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6%;弃权 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95%。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2,558,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8829%;反对 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4%;弃权 3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2-
份总数的0.0997%。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2,849,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6%;弃权 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3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382,89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84%;反对 6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65%;弃权

9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52%。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82,616,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979%;反对 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6%;弃权 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95%。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2,558,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29%;反对 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76%;弃权 3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95%。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1,109,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3-
份总数的 99.5043%;反对 1,8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722%;弃权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5%。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2,844,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90%;弃权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5%。

    9.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2,84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4%;反对 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8%;弃权 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38%。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2,434,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505%;反对 19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98%;弃权 3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968,29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882%;反对

19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39%;

弃权 38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8.4079%。

    11. 审议通过《2022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2,844,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575%;反对 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90%;弃权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378,39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93%;反对 7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88%;弃权

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9%。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8,941,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383%;反对 3,97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0382%;弃权 9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3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74,7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537%;反对 3,976,2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644%;弃权

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19%。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5-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赵健康先生、周荣先生就2021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三名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已于2022

年4月1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

马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五月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