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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2022-06-21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2-040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
限公司(简称“万马高分子”)拟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受
托单位:临安泰顺动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
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涉及征收的房屋建筑面
积合计 13,900.27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10,271.7 平方米,补偿金额合计
44,600,966 元。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房屋和土地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征收方基本情况

    1.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唐宏渊。征收方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以及
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2.临安泰顺动迁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马溪苑 689 号


                                   -1-
     法定代表人:楼水莲

     注册资本:3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785333605J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城镇绿化苗、花卉、盆景(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
期内方可经营)。房屋、建筑物的动迁服务;拆迁业务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楼水莲持有该公司 80%股权。

     其他说明:征收方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本次资产处置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处置涉及的土地和房屋具体情况见下表:

资                       使                         房屋、
                              土地使                                      补偿总金额
产            产权证     用              房屋建筑   土地及
                              用权面                         搬迁补偿评 (含各类损
所    位置    件及编     权              面积(平   附着物
                              积(平方                       估价值(元) 失补偿)
有              号       类              方米)     账面净
                                米)                                        (元)
人                       型                         值(元)
     杭州市
万
     临安区
马
     青山湖   2020-003   工                         8,371,0
高                            10271.7    13900.27             44,600,966   44,600,966
     街道中     0382     业                           38
分
     二路 3
子
       号
     注:表中房屋、土地及附着物的账面净值为 2021 年 12 月底数据。


     上述拟征收土地及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上述征收补偿总金额包括了房屋、土地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房屋装饰补偿、
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费用,参考评估价。

     四、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市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

     受托单位:临安泰顺动迁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
    1.基本情况

    坐落: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中二路 3 号

    产权证件及编号:2020-0030382

    土地合法面积:10,271.7 平方米

    房屋面积:13,900.27 平方米

    房屋(土地)用途:工业

    2.补偿金额

    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肆仟肆佰陆拾万零玖佰陆拾陆元整(44,600,966 元)。

    3.搬迁腾空交付及补偿款支付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款总额的 30%用
于支付银行抵押,如不足以支付的,则由乙方负责清偿完毕,确保解除抵押关系。
甲方将上述 30%补偿款支付完毕后,乙方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土
地及房屋产权证件的注销手续;如乙方拒不配合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不动产登
记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及房屋产权证件的注销手续,乙方对此无异议。

    (2)乙方土地及房屋产权证注销手续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
付补偿款总额的 30%。

    (3)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 180 日内将土地及房屋腾空交付甲方。乙方
将土地及房屋腾空交付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 40%的补偿款。

    4.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本次被征收的厂房等作相应规划安排,本次征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征收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预计
该事项将增加公司 2022 年度利润总额约 3,167 万元,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审计机

                                    -3-
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О 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