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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3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下午2: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
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宪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82,218,94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 36.911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其授权代表 12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 3,752,392 股,占万马股份股本总额的 0.3624%。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378,466,55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6.5495%;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 3,752,39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3624%。
                                     -1-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8,558,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24%;反对3,660,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6%;
弃权0股。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马股份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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