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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2022-09-02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
有限公司(简称“万马特缆”)拟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受
托单位:临安泰顺动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
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涉及征收的房屋建筑面
积合计 16,991.39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19,156.71 平方米,补偿金额合计
62,661,835 元。

    2022 年 9 月 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房屋和土地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征收方基本情况

    (一)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唐宏渊。征收方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二)临安泰顺动迁服务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注册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马溪苑 689 号


                                    -1-
     3.法定代表人:楼水莲

     4.注册资本:30 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785333605J

     6.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城镇绿化苗、花卉、盆景(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
效期内方可经营)。房屋、建筑物的动迁服务;拆迁业务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

     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楼水莲持有该公司 80%股权。

     8.其他说明:征收方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本次资产处置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处置涉及的土地和房屋具体情况见下表:

                                                     房屋、
资                       使
                              土地使                 土地及             补偿总金额
产            产权证     用              房屋建筑
                              用权面                 附着物 搬迁补偿评 (含各类损
所    位置    件及编     权              面积(平
                              积(平方               账面净 估价值(元) 失补偿)
有              号       类              方米)
                                米)                 值(元)             (元)
人                       型
                                                     (注)
     杭州市
万   临安区
马   青山湖   2013-055   工   19,156.7               5,751,1
                                         16,991.39             62,661,835   62,661,835
特   街道景      53      业      1                     05
缆   观大道
     81 号
    注:表中房屋、土地及附着物的账面净值为 2022 年 6 月底,该账面净值指上市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的账面净值。
     上述拟征收土地及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上述征收补偿总金额包括了房屋、土地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房屋装饰补偿、
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费用,参考评估价。

     四、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

     受托单位:临安泰顺动迁服务有限公司


                                          -2-
    乙方: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坐落: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景观大道 81 号

    产权证件及编号:2013-05553

    土地合法面积:19,156.71 平方米

    房屋面积:16,991.39 平方米

    房屋(土地)用途:工业

    2.补偿金额

    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陆仟贰佰陆拾陆万壹仟捌佰叁拾伍元整(:62,661,835
元)。

    3.搬迁腾空交付及补偿款支付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款总额的 30%用
于支付银行抵押,如不足以支付的,则由乙方负责清偿完毕,确保解除抵押关系。甲
方将上述 30%补偿款支付完毕后,乙方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土地及
房屋产权证件的注销手续;如乙方拒不配合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不动产登记部
门申请办理土地及房屋产权证件的注销手续,乙方对此无异议。

    (2)乙方土地及房屋产权证注销手续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
付补偿款总额的 30%。

    (3)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 180 日内将土地及房屋腾空交付甲方。乙方
将土地及房屋腾空交付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 40%的补偿款。

    4.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本次被征收的房屋作相应规划安排,本次征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3-
    本次征收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该事
项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具体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О 二二年九月二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