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 2022年10月27日下午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 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宪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84,167,47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 37.1001%。其中:现场出席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378,466,5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5495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5,700,91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0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4 名,代表公司股 份 5,700,9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06%。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1-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刚先生、张珊珊女士、高珊珊女士、李 海全先生、危洪涛先生、徐兰芝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3 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李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4,120,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653,71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721%。 1.2 选举张珊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4,120,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653,71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721%。 1.3 选举高珊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4,120,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653,71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721%。 1.4 选举李海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4,120,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653,71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721%。 1.5 选举危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 表决结果:同意 384,120,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653,71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721%。 1.6 选举徐兰芝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4,120,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653,71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721%。 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傅怀全先生、赵健康先生、周荣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3 年。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2.1 选举傅怀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4,120,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653,718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721%。 2.2 选举赵健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4,120,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653,718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721%。 2.3 选举周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4,120,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653,718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721%。 3.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婵娟女士、龙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监事,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3 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王婵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4,120,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653,71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721%。 3.2 选举龙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4,120,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7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5,653,717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17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马股份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