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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1-2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等共同投资设立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基金主要投向新材料领
域,该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该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相关审批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事项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傅怀全、赵健康、周荣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