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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购买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2-10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实施南北联动产业发展战略,推动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
项目的投资建设,子公司青岛万马海洋工程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万马海工装备”)拟于近日与青岛海控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控未来城”)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万马海工装备以评估
价值 4,189.48 万元现金购买海控未来城持有的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科技”“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
后,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在本次交易中,海控未来城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
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与
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为公
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购买
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高珊
珊女士因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高管,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根据

                                -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董事李刚先生、危洪涛先生、李海全先生为
可能造成利益倾斜关联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海控未来城

    公司名称:青岛海控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太白山路 19
号德国企业中心南区 308-23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强文博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产经纪服务;房屋租赁;以自有资金
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
理财等金融业务);旅游休闲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入境旅游服务;
出境旅游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不含
别墅建设);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施工。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海控创投持有海控未来城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为海控集团。

    2.海控未来城成立于 2019 年 10 月,业务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等
领域。2022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08.73 万元;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净资产 97,287.9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3.关联关系说明:海控未来城为公司控股股东海控集团控制的
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4.经查询,海控未来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资产名称: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2)资产类别:股权投资

   (3)权属情况: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

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

法措施。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注
册资本 2,000 万元,由青岛海控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认缴设立, 占比
100%,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
路 388 号 1 栋 2 办公 1709 户。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
园区管理服务。海控未来城持有海洋科技 100%股权。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0.00               4,113.13
 其中:应收账款                                  0.00                   0.00


                               -3-
 负债总额                                                  0.01                   0.52
 净资产                                                   -0.01               4,112.61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0.01                  -7.38
 净利润                                                   -0.01                  -7.38

   注:2022 年度/年末数据、2023 年 1 月数据经山东润德有限责任会计师审计,并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出具了(2023)润德所审字 009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海洋科技公司章程及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
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4.经查询,海洋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海洋科技股权交割完成后,将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海洋
科技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也不存在
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6.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结论

     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青岛海控未来
城开发有限公司、青岛万马海洋工程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
让涉及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 QD08GQZH[2023]0026ZJGB)(以下
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1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113.13 万元,评估价值为 4,190 .00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0.52 万
元,评估价值为 0.52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4,112.61 万元,
评估价值为 4,189.48 万元(大写:肆仟壹佰捌拾玖万肆仟捌佰元整)
增值 76.87 万元,增值率为 1.87%。

     (2)标的公司主要资产

                                         -4-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主要为非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建设项目对应的一宗工业
用地出让金,宗地原始入账价值为 4,120 万元,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书。该宗土地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黄岛-01-2022-126 号 ;权利
人: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坐落:
黄 岛 区 画 家 村 路 东 、 西 石 岭 村 南 ; 宗 地 编 号 :
370211210216GB00017W00000000;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面积:121,087.00 平方米;使用
期限 50 年;土地他项权利状况:截至评估基准日待估宗地无抵押;
土地利用状况:评估对象的实际开发程度已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
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尚未施工建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以 2023 年 1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资产基础法为评估方法,
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189.48 万元。交易双方一致同意,
以资产评估结果交易对价,确定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的对价为 4,189.48
万元。

   本次交易以经评估价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青岛海控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青岛万马海洋工程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1.转让标的

   1.1 本合同拟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
                               -5-
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或
“标的股权”或“股权”)。

   1.2 标的企业情况: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11 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甲方持有其 100%股权。

   1.3 经深圳市世联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世联资产评报字 QD08GQZH[2023]0026ZJGB),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
4,190.00 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 0.52 万元,标的股权评估价值为
4,189.48 万元。

   1.4 除甲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事项外,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资产评
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
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2.股权转让的方式: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由甲方将
本合同项下标的依法转让给乙方。

   3.股权转让价款: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4,189.48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捌拾玖万肆仟捌佰元整。

   4.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
转让价款人民币(小写)4,189.48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
捌拾玖万肆仟捌佰元整,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5.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乙方受让标的
股权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
续享有和承担。

   6.其他事项

   6.1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完成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当日即
为股权交割日,自交割之日起,甲方即享有作为标的企业的一切权利,
                             -6-
并承担相应义务。

   6.2 自交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向标的企
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事宜。

   6.3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7.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购买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交易完成后不会增加关联交易;
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购买资产后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
员、资产、财务上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本次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为实施南北联动产业发展战略,加快推动青岛万
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而实施。标的公司项下土地资产将作
为子公司万马海工装备投资建设用地,有利于公司青岛万马高端装备
产业项目落地。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
海洋科技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
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联交易外,2023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海控未来城及

                            -7-
海控集团控制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0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事前认可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我

们认为:公司收购青岛海控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未

来城”)持有的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科技”

“标的公司”)100%股权,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所属企业发生的关

联交易事项,该交易对促进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监管规定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

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

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收购青岛海控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事项,对促进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该关
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定价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决策、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购买青岛海控海洋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合同;
4.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