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18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傅怀全)
各位股东及代表:
我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
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 2022 年的相关
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权益。现就我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2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共召开 3 次董
事会,本人都参加了会议,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
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
关人员沟通。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
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 2022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2022 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
况。
2022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类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参与会议次 未亲自出席会
型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数 议
董事会 13 2 11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1-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22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
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3、2022 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独
序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立意见
号
的类型
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
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4、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4 月 13 日第五 5、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1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6、关于 2022 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议
7、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8、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
同意
部分资产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
的独立意见
10、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 2022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6 月 6 日第五届
2 2、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3、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2022 年 8 月 18 日第五 同意
3 况的专项说明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 年 9 月 1 日第五届
4 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2 年 9 月 27 日第五
关于子公司搬迁补偿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
5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同意
见
议
-2-
2022 年 10 月 11 日第五
6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议
2022 年 10 月 27 日第六
7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2 年 11 月 17 日第六 关于投资设立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的事前认可
8 同意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现场办公及现场检查情况
2022 年,我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题讨论会的契机,到公司现场了解经营状
况,重点对公司资本运作、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得到公
司经营团队重视。
四、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我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完
善、内控制度的审查等工作;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公司业绩考核与
薪酬体系的执行;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对其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2022年年报期间工作情况
在 2022 年年报编制期间,我认真听取管理层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等方
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沟通。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查阅
-3-
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科技创新、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
表决权。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hqfu.cpa@163.com
最后,我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
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
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
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傅怀全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