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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7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含
利息收入) 3,178.3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0号”《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343,61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177,964.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622,013.85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
月27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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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
理办法于2016年4月2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公司、实施募投项目之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3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
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实际累计投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节余金额         备注
                                   投资总额              总额             入金额
 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                                                                          2023 年 3
                                         96,000             56,162.20      54,936.16      3,160.73
 项目(一期)                                                                                           月完工
 年产 56,000 吨新型环保高分子                                                                          2018 年 12
                                             9,800             9,800        9,934.85         1.52
 材料                                                                                                   月完工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20,000           20,000       16.07        完成

               小计                     125,800             85,962.20      84,871.01      3,178.32       ——


      2.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止2023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 31,783,226.21 元(含
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I-ChargeNet 智能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1202021129800090771                  31,269,489.52
充电网络建设项目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635112543012                           337,849.13
(一期)                                             小计                                          31,607,338.65
年产 56,000 吨新型
                      中国农业银行临安支行                      19055101040018400                       15,162.81
环保高分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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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396172995522      160,724.75
                              合计                                31,783,226.21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止2023年3月31日,“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已完工并已投入使
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结余 3,160.73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
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2.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了项目的整体投资;
     3.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
资金的支出,强化对项目费用的管理、控制和监督,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相应地减少了项目开支。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
31,783,226.21 元(受利息收入等影响,具体结算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
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快速发
展,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规定。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第 3 页 /共 5 页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的审议意见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已完工并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结项;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
额)3,178.32 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授权公
司管理层办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相
关手续。
    2.监事会的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
项目”已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我们同意
对该项目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含利
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 3,178.32 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已完工并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我们同意对该项目结项;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
净额)3,178.32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结算报告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
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稿)》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Charge Net 智能充
电网络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



                               第 4 页 /共 5 页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系公司基于当前项目实施情况
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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