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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06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5日下午2:0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
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2,109,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的 34.9699%,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
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1,005,158,336 股的 36.025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其授权代表 10 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 4,352,318 股,占万马股份股本总额的 0.4203%。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357,756,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4.5496%,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1,005,158,336 股的
35.5921%;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4,352,31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203%,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1,005,158,336 股的
0.4330%。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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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614,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3%;反对1,494,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57,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614%;反对1,494,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614,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3%;反对1,494,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57,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614%;反对1,494,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0,614,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73%;反对1,494,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7%;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57,7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614%;反对1,494,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 据 公 司 2023 年 5 月 19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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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赵健康作为征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就本次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2023年5月31日15:00),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本次股
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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