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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0-04-1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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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杨廷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学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其科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7,279,802,822.16 6,490,720,609.23 1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796,257,095.65 5,074,811,567.48 14.22%

    股本(股)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2.88 11.28 14.18%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933,433,793.76 1,102,269,472.93 7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21,445,528.17 363,111,488.19 98.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37,190,527.40 704,440,739.73 18.8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1.86 1.74 6.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0 0.90 77.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0 0.90 77.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7% 24.04% -1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13.26% 23.82% -10.5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49,622.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3,75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47,141.13

    所得税影响额 -260,589.96

    合计 760,678.87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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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1,34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3,341,489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1,365,20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1,195,25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荷银市值优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999,890 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

    连

    851,91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813,87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750,045 人民币普通股

    张静 591,04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泰达宏利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499,95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407,528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本期比年初下降60.08%,系当期收回客户欠款所致。

    (2)预付款项本期末比年初增长159.21%,系本期末预付货款、土地款以及央视广告费所致。

    (3)在建工程本期末比年初增长71.57%,系名优酒陈化老熟和包装技改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4)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比年初增长136.63%,系本期末子公司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预提的应付经销商的促销费以及应

    付经销商尚未结算的折扣与折让形成的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本期末比年初下降61.52%,系年初预收经销商的货款本期实现销售收入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比年初下降75.30%,系年初计提的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7)营业收入本期比上期增长75.40%,系公司深度推进全国化战略,蓝色经典系列等中高档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显

    著提高,以及上年末公司部分产品价格调整所致。

    (8)营业成本本期比上期增长51.04%,系随着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期增长62.70%,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比上期大幅度增长,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长所致。

    (10)销售费用本期比上期增长111.68%,系本期广告费支出增加,以及随着销售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发生的人员工资、运输

    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等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期增长99.51%,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所得税

    相应增加所致。

    (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比上期增长98.68%,主要原因系公司销售总量增加,销售结构进一步优化所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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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国丰”)3 月10 日发布公告,拟转让所持有的江苏双沟酒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沟酒业”)44658280 股(占注册资本40.5984364%)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公司2010 年3 月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0 年3 月30 日召开的2009 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

    与收购上述标的股权相关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竞购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给予董事会专项授权的议案》。

    2010 年4 月8 日公司与宿迁国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宿迁国丰所持有的双沟酒业标的股权。经双方协商,上述标

    的股权转让价款确定为:人民币53589.9360 万元。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重组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上仍保持独立。本次收购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本次收购,顺应了白酒行业整合的趋势,使公司获得优质生产要素,通过双方资源重新整合,提升公司核心能力,进一

    步强化市场地位,降低竞争成本,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助推公司做强做大白酒主业目标的实

    现。

    本次收购事项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任何不良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的盈

    利能力。

    (2)购买经营用地事项进展情况

    依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经营用地的议案》(详见2010 年

    1 月5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购买三幅经营用地。目前,公司分别于2010 年3 月22 日、3 月23 日与宿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上述合同所对应的三幅地块总面积913,484.00 平方米,总价131,541,696.00 元。目前,相关交割手续正在办理当

    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股份限售承诺

    详见“发行时所

    作承诺” 详见“发行时所作承诺” 详见“发行时所作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无 无 无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发行时所作承诺

    江苏洋河集团有

    限公司;

    作为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东;

    宿迁蓝天贸易有

    限公司;

    宿迁蓝海贸易有

    限公司

    1、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在《招股说

    明书中》的承诺事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洋河集团

    有限公司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将严

    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并严格规范与股份

    公司之间的各类关联交易行为,保证不利

    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股份公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承诺

    人严格遵守前述承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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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及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2、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股东承诺事项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股东承诺:(1)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50%;(2)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3)遵守证券交

    易所、发行人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所作出的其

    他限制性规定。

    3、作为公司股东宿迁蓝天贸易有限公

    司、宿迁蓝海贸易有限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股东蓝天贸易、蓝海贸易承诺:

    (1)蓝天贸易、蓝海贸易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不转让;(2)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满一年后,蓝天贸易、蓝海贸

    易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25%;(3)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4)本公司现

    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未经营与发行人相同

    或相关联的业务。本公司将不从事与发行

    人业务相同或相关联的业务,不损害发行

    人的利益,也不在发行人谋取不正当的利

    益;(5)如本公司违背上述承诺,发行人

    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

    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 万元,同

    时有权要求以该业务项目的市场价格或设

    立成本价格(以二者孰低为原则)收购该

    业务项目;(6)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

    效,非经发行人同意,不得撤销。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对2010 年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2010 年1-6 月预计的经营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绩 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70%。

    2009 年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8,363,143.4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产品产销两旺,产品结构调整取得一定效果,“蓝色经典”等中高档白酒销售占比增长较快。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