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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独立意见2020-07-1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

合规,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经营

管理经验以及目前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

职资格合法。

    我们同意聘任尹秋明先生、李玉领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徐志坚、蔡云清、季学庆、陈同广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