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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4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

司南京营运中心43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

月10日以电话和送达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

监事5人,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一致推举陈太清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陈太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

一致。陈太清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24 日
附:个人简历

    陈太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5 月出生,研

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党委委员、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

长、综合部部长、总裁助理、公司洋河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党委副书

记、纪委书记,双沟酒业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

工会主席,双沟酒业党委书记。陈太清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

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司 0.9091%的股份(江苏蓝色同盟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公司 19.55%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陈太清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

何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陈太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