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2021 年度公司与大股东上
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烟物流”)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
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2022 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董事王凯先生,现任海烟物流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
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2021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经苏亚金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 5,067,075.48元,具体如下:
关联方 内容 金额(元)
海烟物流 销售货物 5,067,075.48
2021 年度公司销售给海烟物流成品酒 5,067,075.48 元,未超过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不高于
5,000 万元的预计金额,相关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
2、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
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22年度对与相关关联单位可能产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
关联方 内容 定价方式 2022年预计数
海烟物流 销售货物 市场价 不高于5,000万元
2022 年初至披露日,与海烟物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约
90.92 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振毅
注册资本:8 亿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83 号 30、33、34、35 层
成立日期:2002 年 6 月 18 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本省(市、自治区)购进本地批发;烟丝的
本省购进本地批发;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仓储(不含危险品);电子商务(不得
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建筑装潢材料、纸及纸制品、日用杂品、
化妆品、百货、服装、文教体育用品、家电、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玩
具、电脑、家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
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汽车租赁(不含操作人员),自有房屋租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海烟物流持有本公司股票 145,708,137 股,持股比例为 9.67%,且
海烟物流副总经理王凯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与
公司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海烟物流主要经营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19,328.08 275,203.31
净利润 64,264.22 12,093.01
2021 年末 2022 年 3 月末
总资产 2,820,923.75 2,850,252.2
净资产 2,186,798.71 2,198,891.72
2021 年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3 月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海烟物流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公司产品“洋河”、“双
沟”系列白酒的销售。此部分交易价格由双方定期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
确定,且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相对较小。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
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促进上海及周边地
区的业务拓展,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
货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货物销售上,完全采
用市场公允价格,对公司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
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
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循
了公平、公正原则,市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凯先生应按规定予以
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
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2022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允”
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关联
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