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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拟续聘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人员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苏亚金诚合伙人 44 人,注册

                                     1
会计师 32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7 人。

    业务信息:苏亚金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25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5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07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35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C38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33 制造业—金属制品业、C35 制造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F52 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审计收费 0.79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

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

民事诉讼 1 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8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来民,1998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02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艳,2012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12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婉如,注册会计师,1999 年 7 月从事注

册会计师行业,2010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从事质

量复核工作;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工作;近三年

复核上市公司 12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

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苏亚金诚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

                                3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苏亚金诚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

要求。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

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

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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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

认可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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