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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利科技: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4-22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9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利科技                        股票代码                      00230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程娴                                               程娴
电话                               0512-52571188                                      0512-52571188
传真                               0512-52572288                                      0512-52572288
电子信箱                           zhonglidm@zhongli.com                              zhonglidm@zhongli.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9,246,071,624.62       8,075,051,541.67                 14.50%          6,325,725,71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5,579,512.94          173,423,598.73                 64.67%           236,040,314.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7,052,494.77           17,891,395.94                889.60%           181,398,439.72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44,623,252.68             34,735,772.73              -3,683.12%          -463,410,899.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2                    0.36               44.44%                        0.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2                    0.36               44.44%                        0.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8%                   6.66%                   0.92%                   9.81%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减
总资产(元)                          17,114,895,389.57         15,230,713,477.51                 12.37%         12,078,636,679.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197,258,199.69       2,685,755,819.96                 56.28%          2,519,153,117.60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494                                                                 23,644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1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柏兴         境内自然人           46.94%   266,737,337                  207,697,337 质押              235,895,870
常熟市中聚投
             境内非国有法
资管理有限公                         2.87%    16,320,000                              0 质押             11,540,000
             人
司
陕西省国际信
托股份有限公 国有法人                2.77%    15,752,236                   13,636,363
司
东吴基金-光
大银行-东吴
               其他                  2.49%    14,125,874                   14,125,874
-鼎利 28 号资
产管理计划
胡关凤         境内自然人            1.85%    10,489,510                   10,489,510
中国农业银行
-中邮核心优 境内非国有法
                                     1.79%    10,174,206                              0
选股票型证券 人
投资基金
东海基金-工
商银行-东海
基金-工行- 其他                    1.53%     8,692,308                    8,692,308
鑫龙 34 号资产
管理计划
东海基金-工
商银行-东海
基金-工行- 其他                    1.53%     8,692,308                    8,692,308
鑫龙 35 号资产
管理计划
王伟峰         境内自然人            1.27%     7,200,000                    5,400,000 质押                5,400,000
财通基金-上
海银行-财通
基金-富春 50 其他                   1.12%     6,363,636                    6,363,636
号资产管理计
划
                           王柏兴与王伟峰为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王柏兴持有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60.66%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的说明                     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无
明(如有)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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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 公司以创新驱动发展,强化管理团队建设、加快产品升级转型为主线,全力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公司
对业务与市场的预测与应变能力,完善内部治理,优化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积极打造信息化管理发展平台,着力打造以特
种线缆、光伏新能源两大业务为发展主线;以特种电子设备等创新业务为新增长点,建立“技术+资本”为核心的盈利模式, 将
公司转型为以高端制造业+新能源的现代化企业。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46亿元,较上年增长14.50%,实现利润总额3.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9%,归
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6亿元,较上年同增长64.67%。
1、以科技型项目发展带动营销转型:
      受4G建设加大投入的有利时机影响,线缆业务较好地扩大了销售规模。在国内,公司线缆业务在传统市场的优势地位
继续巩固,在运营商和通讯设备制造商市场方面继续保持领先优势;海外市场方面,公司与耐克森、华为等知名企业合作,
销售也有较大幅度提升。此外,铁路系列电缆市场销售额跟随着我国高铁建设的不断加快而持续增长;电力市场、舰船、海
洋工程用缆市场也有好表现;铝合金电缆系列产品也形成了规模销售。同时,公司特种线缆产品线不断拓宽,研发能力不断
加强,有利于公司产品结构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光通信产业链向上游延伸投资兴建的光纤预制棒项目,在2014年已完成了部分运营商投标工作。为公司光纤及
预制棒的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参股公司中利电子的特种电子设备也在市场中崭露头脚,实现了在报告期内对公司的利润贡献,为公司朝技术型、轻
资产高附加值方向转型进行了较好探索。
      光伏业务坚持采取以开发建设转让光伏电站为主、组件销售为辅的经营策略。公司选取价格较高、盈利能力较好,回
款条件较好的订单进行组件销售,对于盈利水平低的订单不予以承接,有利于提升制造环节盈利水平。光伏电站领域,全年
国内外共完成391MW光伏电站的并网销售。通过连续三年的大规模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并成功转让,公司已在国内光伏行
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累计装机总量名列前茅,并创立了“中利腾晖”品牌。光伏业务已成为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
2、以技术优势带动产业发展:
        2014年公司借助已有的平台建设优势,加速技术管理升级,全面导入PLM创新管理体系。实现技术创新管理的信息
化、精细化、并结合研发管理体系,将技术研发和市场需求更加紧密结合。
      在线缆业务方面,公司在“宽带中国”、“一带一路”、新电改政策的推动下,除在传统通信领域不断巩固现有市场,重
点开拓射频同轴电缆和光器件、海洋工程用电缆系列、矿用电缆系列,新能源用电缆系列、合金电力缆和光纤预制棒系列,
持续提升横向产品线和纵向产业链的整合优势。公司参与起草《电动汽车充电用电缆》、《通信电缆光缆用无卤低烟阻燃材
料》等业内标准,以及参与制定《电缆和光缆燃烧性能分析》和《电线电缆用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料》等国家标准;研发并通
过铝合金导体交联聚乙烯绝缘联锁铠装电力电缆、带温控开关的电源线插头、易识别光缆、超柔耐铅酸电池电缆等67个重点
高新产品的认证;并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多项荣誉。
    在光伏业务方面,公司仍将以降低光伏组件生产成本、提高转换率为核心,加强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注重互联网
技术对于光伏电站的管理效应,使光伏电站整体质量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加大国内、外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规模,
加大与主流光伏电站运营商的合作力度和深度,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稳步推进市场的布局。力争2015年达到国内、外光伏
电站并网1GW的目标。针对此中利腾晖已建有江苏省太阳能光伏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成立
了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与中国科学院北京电工所、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上海交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美国应用
材料、美国杜邦、美国陶氏、德国贺利氏等知名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公司持续加大技术与研发的创新投入,研制
开发了光伏太阳能抗PID组件等新产品。



                                                                                                             3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的科技优势从而使之在同行业中具备更多的话语权,也提升了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公司的环保线缆、光伏新能
源业务在持续应用中不断创新和发展,为“绿色中国”和节能减排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基础的线缆行业和国家力推的清洁能源光伏电站行业首当其
冲,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线缆、光伏业务发展与创新业务拓展齐头并进的格局,创新业务形成基础市场,加快推进;各方面共
同产生效应,以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
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
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
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新颁布或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采用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附注三各相关项目中列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规定对2013 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追溯调整,上述调整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影响,仅在财务报表列示项目上对比较期相关
数据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修
订) 将本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单独分类至设定提存计划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
列报》 (修订)分别将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重新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原在其他非流动负债核算的政府补助重
新分类至递延收益核、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原在资本公积中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重新分类至其他综
合收益核算,并进行了补充披露。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                          长期股权投资                  -21,188,000.00
                                          2014年12月31日
       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1,188,000.00
       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                  -21,188,000.00
       的权益性投资调整                   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21,188,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78,371,000.00
                                          2014年12月31日
                                                               递延收益                       78,371,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调整
                                                               其他非流动负债                -84,174,000.00
                                          2013年12月31日
                                                               递延收益                       84,174,000.0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3,460,896.60
                                          2014年12月31日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和原在资本公                            其他综合收益                  -13,460,896.60
       积中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0,603,358.62
       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3年12月31日       资本公积                       -1,915,575.48
                                                               其他综合收益                   12,518,934.10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
益的披露》规定的要求,对在其他主体中权益在本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了披露,采用该准则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
量产生重大影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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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有31家,分别为:宁夏中利科技有限公司、兴化市戴南辉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中旭光
伏发电(兴化)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利特种电缆材料有限公司、青海中利光通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青海中利新能源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常熟新晖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常熟中晖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中利腾晖(吐鲁番)光伏新材料有限责任
公司、西班牙Zhongli Energy Spain SL、青海中利腾晖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利腾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呼图壁
县明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合肥新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盐城宏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Talesun Energy UK Ltd、合同会社井
上能源、中利腾晖(青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中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尼勒克县中利腾晖光伏发电有
限公司、汉寿昊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金湖新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常熟宏达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常熟宏发光伏电站
开发有限公司、常熟宏晖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瑞安市常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铁岭祥晖新能源有限公司、肥西中晖光伏
发电有限公司、肥西常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定边县常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肥晟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有3家,分别为:常熟市中利光电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腾晖电力新加坡有限公司、
腾晖电力澳洲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 2015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3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2015 年 1-3 月净利润(万元)                                           -7,359   至                        -4,906
2014 年 1-3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11,224.61
元)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模式以光伏电站开
                                               发建设、转让为主,光伏组件销售为辅。一季度光伏电站尚处于开发建设
                                               阶段,只有零星电站转让,未实现大规模转让。2、随着公司电站建设等经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营规模的扩大,融资规模也相应扩大,导致财务费用增长较快。3、为配合
                                               国内、外光伏市场的开拓和巩固发展,销售费用也相应增长。综上原因在
                                               销售规模未充分释放的情况下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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