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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利科技: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6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6-136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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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柏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常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胡常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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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6,232,705,943.68               21,347,678,342.72                        2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404,897,231.68                4,552,946,121.60                        18.7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71,010,355.39                      63.96%        7,614,776,448.38               52.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100,188.14                      -7.60%         -142,846,759.97               50.9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2,104,958.45                     -15.49%         -186,829,774.25               39.8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63,603,602.6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6.67%                   -0.24               52.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6.67%                   -0.24               52.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4%                    0.06%                  -3.18%                4.06%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2,435.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1,473,421.6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34,00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31,085.66

减:所得税影响额                                                                  8,608,359.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537,397.48

合计                                                                          43,983,014.2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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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51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柏兴              境内自然人            41.76%       267,827,337       200,870,503 质押               198,200,000

国开金融有限责
                    国有法人               7.72%        49,499,116        49,499,116                               0
任公司

常熟市中聚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2%        16,185,000                  0 质押               11,540,000
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
方消费活力灵活 其他                        1.77%        11,358,824                  0                              0
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彭国华              境内自然人             1.64%        10,550,000                  0                              0

农银无锡股权投
资基金企业(有 国有法人                    1.32%         8,485,562         8,485,562                               0
限合伙)

王伟峰              境内自然人             1.12%         7,200,000         3,600,000 质押                 6,130,000

无锡国联创投基
金企业(有限合 国有法人                    0.88%         5,657,041         5,657,041                               0
伙)

国金证券-浦发
银行-国金中利
                    其他                   0.87%         5,563,359                  0                              0
增持 1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
                    其他                   0.74%         4,752,296                  0                              0
份有限公司-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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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件驱动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王柏兴                                                              66,956,834 人民币普通股         66,956,834

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18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185,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11,358,824 人民币普通股         11,358,824
式证券投资基金

彭国华                                                              10,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50,000

国金证券-浦发银行-国金中利
                                                                     5,563,359 人民币普通股          5,563,359
增持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4,752,296 人民币普通股          4,752,296
实事件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719,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19,000

安洪刚                                                               4,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瑞惠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4,169,200 人民币普通股          4,169,200
证券投资基金

吴刚                                                                 3,6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60,000

                               王柏兴持有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17%的股份,为一致行动人;王柏兴与王
                               伟峰为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王柏兴通过国金证券-浦发银行-国金中利增持 1 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为一致行动人;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为持有公司
说明
                               5%以上股份的法人。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上述股
                               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彭国华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10,550,0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实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际合计持有 10,55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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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2016年7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向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
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核准公司向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6年7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及
发行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86),因2015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利腾晖25.19%股权的发行
价格由17.07元/股调整为16.97元/股,发行数量由68,892,792股调整为69,298,760股;
       2016年7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16-089),完成标的资产中利腾25.19%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016年7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公
告编号:2016-09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69,298,76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于2016年7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2016年8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06),由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上市原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4,140.6068万元。
2、 2016年7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8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利腾晖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3、 2016年7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94 ),因需规避窗口期,经与增持人核实,增持计划时限延长至 2016 年度半年度报告披露后 7 个工作日内完成;
       2016年8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13),截至2016
年8月30日王柏兴先生对公司的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 2016年8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减持部分创元期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98 ),为
提升创元期货股票的流动性,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创元期货14 万股股票。
减持后公司持有创元期货130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10.88%。
5、 2016年8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16-101);
       2016年9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116 ),公司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
办理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符合解锁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锁事宜;
       2016年9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6-117),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解锁数量为 152.6 万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9 月 21 日。
6、2016年8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02),
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已全额到账。
7、 2016年8月24日、8月30日,公司分别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续聘高级管理人员、选举第四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和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103、2016-104、2016-105、2016-110)。2016年9
月9日,经过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圆满完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告编号:
2016-120)。
8、 2016年9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27 ),公司
对于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决议有效期均进行了相应调整。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向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 2016 年 07 月 06 日                     公告编号:2016-082,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告



                                                                                                              7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关于实施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
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及发行数 2016 年 07 月 16 日                        公告编号:2016-086,详见巨潮资讯网。
量的公告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
                                       2016 年 07 月 19 日                    公告编号:2016-089,详见巨潮资讯网。
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2016 年 07 月 28 日                    公告编号:2016-096,详见巨潮资讯网。
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修改公司章程                           2016 年 08 月 23 日                    公告编号:2016-106,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
                                       2016 年 07 月 16 日                    公告编号:2016-088,详见巨潮资讯网。
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016 年 07 月 26 日                    公告编号:2016-094 ,详见巨潮资讯网。
的进展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完成的公告           2016 年 08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16-113,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公司减持部分创元期货股票的公告 2016 年 08 月 04 日                        公告编号:2016-098,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 08 月 19 日                    公告编号:2016-101,详见巨潮资讯网。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2016 年 09 月 06 日                    公告编号:2016-116,详见巨潮资讯网。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2016 年 09 月 14 日                    公告编号:2016-117,详见巨潮资讯网。
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 2016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
                                       2016 年 08 月 19 日                    公告编号:2016-102,详见巨潮资讯网。
情况的公告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公告编号:2016-127 ,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认购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
                                                             会 2012 年第
                                                关于购非公   七次临时会
                                                                                         2014 年 4 月 3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开发行股票   议以及 2012 2012 年 02 月
                                 王柏兴                                                  日到 2017 年 4 正在履行
作承诺                                          股份限售承   年第五次临     28 日
                                                                                         月3日
                                                诺           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
                                                             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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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不低于最
                                               终确定发行
                                               数量的 5%,
                                               且不参与本
                                               次发行的询
                                               价,其认购价
                                               格与其他发
                                               行对象相同。
                                               认购的本次
                                               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
                                               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转
                                               让。

                                               1、本人承诺,
                                               及时向参与
                                               本次交易的
                                               各中介机构
                                               提供本次交
                                               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为向
                                               参与本次交
                                               易的各中介
                                               机构所提供
                                               的资料均为
                                               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
                                                                           2015 年 12 月
                                               书面资料或
                     公司董事、监                             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发行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   副本资料,资                                已完成
                     事、高管                                 22 日        股份购买资
                                               料副本或复
                                                                           产完成。
                                               印件与其原
                                               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且电
                                               子版文件内
                                               容、格式与纸
                                               质材料一致,
                                               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所
                                               有文件的签
                                               名、印章均为
                                               真实的,并对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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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提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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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的法律责
                      任。2、如本
                      次交易因涉
                      嫌所提供或
                      者披露的信
                      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
                      遗漏,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
                      本人将暂停
                      转让在中利
                      科技拥有权
                      益的股份。

                      1、本人自身
                      不会并保证
                      将促使本人
                      其他子企业
                      不开展对与
                      中利科技生
                      产、经营有相
                      同或类似业
         关于同业竞   务的投入,今
         争、关联交   后不会新设     2015 年 12 月
王柏兴                                               长期   正在履行
         易、资金占用 或收购从事     22 日
         方面的承诺   与中利科技
                      有相同或类
                      似业务的子
                      公司、分公司
                      等经营性机
                      构,不在中国
                      境内或境外
                      成立、经营、
                      发展或协助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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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经营、
                    发展任何与
                    中利科技业
                    务直接竞争
                    或可能竞争
                    的业务、企
                    业、项目或其
                    他任何活动,
                    以避免对中
                    利科技的生
                    产经营构成
                    新的、可能的
                    直接或间接
                    的业务竞争。
                    2、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占
                    用中利科技
                    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资金,
                    若违背上述
                    承诺,将以占
                    用资金金额
                    的 20%向中
                    利科技支付
                    违约金。

                    1、公司控股
                    股东对本次
                    交易过渡期
                    损益安排的
                    承诺:如果因
                    《中利科技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                  2015 年 9 月
                    股份购买资     2016 年 05 月 30 日至过渡
王柏兴   其他承诺                                              已完成
                    产协议》第 5.2 06 日        期损益审计
                    条关于过渡                  完成。
                    期间损益的
                    修订,导致国
                    开金融、农银
                    苏州投资、国
                    联创投、农银
                    无锡投资、农
                    银国联较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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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相比需
                          要额外承担
                          过渡期损失
                          差额的,则在
                          承担过渡期
                          损失后向本
                          人追索该等
                          差额损失。2、
                          本次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的
                          承诺:不越权
                          干预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
                          利益。

                          1、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
                          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2、
                          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
                          的职务消费
                          行为进行约
            关于重组摊    束;3、不动
公司董事、高 薄即期回报   用公司资产     2016 年 05 月
                                                         长期   正在履行
管          填补措施的    从事与其履     06 日
            承诺          行职责无关
                          的投资、消费
                          活动;4、由
                          董事会或薪
                          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的
                          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
                          钩;5、公司
                          未来拟实施
                          的股权激励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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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
                        挂钩。

                        一、1、保证
                        及时向中利
                        科技提供本
                        次交易相关
                        信息,并保证
                        所提供的信
                        息真实、准
                        确、完整,如
                        因提供的信
                        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中
                        利科技或者
                        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
                        法承担赔偿
                        责任。2、保
                        证已履行了
国开金融有                             2015 年 12 月
             其他承诺   法定的披露                     长期   正在履行
限责任公司                             22 日
                        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
                        露的合同、协
                        议、安排或其
                        他事项。3、
                        如本次交易
                        因涉嫌所提
                        供或者披露
                        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
                        调查结论明


                                                                         13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确之前,将暂
停转让本公
司/企业在中
利科技拥有
权益的股份
(如有)。二、
1、本公司/企
业对交易资
产拥有合法、
完整的所有
权,本公司/
企业真实持
有该资产,不
存在委托、信
托等替他人
持有或为他
人利益而持
有的情形;作
为交易资产
的所有者,本
公司/企业有
权将交易资
产转让给中
利科技。2、
交易资产上
不存在任何
质押、担保,
未被司法冻
结、查封或设
置任何权利
限制,不存在
法律法规或
中利腾晖光
伏科技有限
公司之公司
章程所禁止
或限制转让
或受让的情
形,也不存在
可能引致诉
讼或可能引
致潜在纠纷
的其他情形。
三、最近五年


                                                14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内,本公司/
企业及其主
要管理人员
均未受过行
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
罚,不存在涉
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的
情形,不存在
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或
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或
受到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
四、鉴于本次
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将成
为中利科技
的关联方,在
此特别作出
如下承诺:1、
本次交易完
成后,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
业与中利科
技及其子公
司之间将尽
量避免关联
交易。在进行
确有必要且
无法规避的
关联交易时,
保证按市场
化原则和公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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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价格进行
                                                           公平操作,并
                                                           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中利
                                                           科技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
                                                           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本
                                                           公司保证不
                                                           会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
                                                           股东的合法
                                                           权益。2、本
                                                           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不
                                                           会非法占用
                                                           上市公司的
                                                           资金、资产,
                                                           在任何情况
                                                           下,不会要求
                                                           中利科技向
                                                           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提
                                                           供任何形式
                                                           的担保。

                                                           本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
                               王柏兴、周建
                                                           管理其直接
                               新、詹祖根、
                                              股份限售承   或间接持有     2009 年 11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龚茵、胡常                                                 长期   正在履行
                                              诺           的本公司股     12 日
                               青、陈波瀚、
                                                           份,也不由本
                               沈恂骧
                                                           公司回购其
                                                           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相应
                                                           股份;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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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任本公司
                        的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上
                        述所持有股
                        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
                        如离职,离职
                        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公
                        司的股份。

                        不存在自营、
                        与他人共同
                        经营或为他
                        人经营与公
                        司相同、相似
         关于同业竞     业务的情形;
         争、关联交     在直接或间     2007 年 12 月
王柏兴                                                 长期   正在履行
         易、资金占用 接持有公司       28 日
         方面的承诺     股权的相关
                        期间内,将不
                        会采取参股、
                        控股、联营、
                        合营、合作或
                        者其他。

                        本人及本人
                        控投的企业
                        将竭力减少
                        及避免与股
                        份公司间发
                        生关联交易;
         关于同业竞
                        若某关联交
         争、关联交                    2007 年 12 月
王柏兴                  易依照最优                     长期   正在履行
         易、资金占用                  28 日
                        于股份公司
         方面的承诺
                        的原则而应
                        予实施,则本
                        人及本人控
                        股的企业将
                        避免干涉股
                        份公司决策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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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所实施
                      的独立判断,
                      并在严格遵
                      循股份公司
                      章程和法律、
                      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对于
                      关联交易的
                      相关规定之
                      前提下与之
                      公平、公开、
                      公开交易,并
                      协助其充分、
                      切实履行所
                      必需的披露
                      义务。

                      王柏兴先生
                      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
                      占用中利科
         关于同业竞   技及其控股
         争、关联交   子公司的资     2007 年 12 月
王柏兴                                               长期   正在履行
         易、资金占用 金,若违背上 28 日
         方面的承诺   述承诺,将以
                      占用资金金
                      额的 20%向
                      中利科技支
                      付违约金

                      全资控股子
                      公司深圳中
                      利所租赁的
                      房屋,如因出
                      租方无权处
                      分租赁房产
                      或者租赁房
                                     2009 年 07 月
王柏兴   其他承诺     产系非法建                     长期   正在履行
                                     01 日
                      筑等原因致
                      使深圳中利
                      无法继续使
                      用该租赁房
                      产,王柏兴将
                      承担深圳中
                      利因搬迁而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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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的损失。

                            关于非公开   不越权干预
                            发行对公司   公司经营管      2016 年 09 月
               王柏兴                                                    长期             正在履行
                            填补回报措   理活动,不侵 29 日
                            施的承诺     占公司利益。

                                         1、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
                                         件向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
                                         2、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务消
                                         费行为进行
                                         约束;3、不
                                         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其
                            关于非公开
                                         履行职责无
               公司董事、高 发行对公司                   2016 年 09 月
                                         关的投资、消                    长期             正在履行
               级管理       填补回报措                   29 日
                                         费活动;
                            施的承诺
                                         4、由董事会
                                         或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5、
                                         公司未来拟
                                         实施的股权
                                         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的解锁安排                      2015 年 9 月 1
               激励首次授   关于股份锁                   2015 年 09 月
股权激励承诺                             限制性股票                      日至 2019 年 8 正在履行
               予的激劢对   定的承诺                     01 日
                                         自授予日起                      月 31 日
               象
                                         12 个月后,满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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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
                                               可以分三期
                                               申请解锁。第
                                               一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
                                               满 12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
                                               日至授予日
                                               起 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第
                                               二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
                                               满 24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
                                               日至授予日
                                               起 36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第
                                               三个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
                                               满 36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
                                               日至授予日
                                               起 48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

                                               2011 年公司
                                               债券承诺:当
                                               出现预计不
                                               能按期偿付
                                               本次债券本
                                               息或者在本
                                               次债券到期
                                                                              2012 年 6 月
                                               时未能按期     2011 年 11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其他承诺                                  20 日到 2017 正在履行
                                               偿付债券本     01 日
                                                                              年 6 月 20 日
                                               息时,至少采
                                               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
                                               分配利润;②
                                               暂缓重大对
                                               外投资、收购
                                               兼并等资本


                                                                                                      20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性支出项目
                    的实施;③调
                    减或停发董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
                    资和奖金;④
                    主要责任人
                    不得调离;

                    2014 年公司
                    债承诺:若本
                    次发行的公
                    司债券在存
                    续期间出现
                    预计不能按
                    期偿付债券
                    本息或到期
                    未能按期偿
                    付债券本息
                    时,将采取①
                                                   2015 年 11 月
                    不向股东分     2014 年 07 月
公司     其他承诺                                  30 日到 2020 正在履行
                    配利润;②暂 29 日
                                                   年 11 月 30 日
                    缓重大对外
                    投资、收购兼
                    并等资本性
                    支出项目的
                    实施;③调减
                    或停发董事
                    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资
                    和奖金;④主
                    要责任人不
                    得调离;

                    根据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拟在未来 6
                                                   2015 年 9 月 7
                    个月内通过     2015 年 09 月
王柏兴   增持承诺                                  日至 2016 年 9 已完成
                    二级市场增     07 日
                                                   月2日
                    持不少于
                    1000 万股公
                    司股份。因剔
                    除窗口期、停
                    牌等因素限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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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增持人有
                                                           效的增持时
                                                           间段并不宽
                                                           裕,经与增持
                                                           人核实,增持
                                                           计划时限延
                                                           长至 2016
                                                           年9月2日

                                                           在增持完成
                                                           后 6 个月内                    2016 年 8 月
                                              不减持公司                  2015 年 09 月
                                 王柏兴                    不减持所持                     31 日至 2017 正在履行
                                              股票承诺                    07 日
                                                           有的本公司                     年 2 月 28 日
                                                           股票。

                                                           2015-2017 年
                                                           原则上每年
                                                           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
                                                           不低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
                                                           配利的 10%。              2015 年 5 月
                                              现金分红承               2015 年 05 月
                                 公司                      最近三年以                13 日至 2017 正在履行
                                              诺                       13 日
                                                           现金方式累                年 12 月 31 日
                                                           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25.00%       至                        10.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30,636.68        至                      45,955.01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1,525.5


                                                                                                                  22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公司保持一定的电站开发规模;2、中利电子纳入合并范围,对公司年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度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累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报告期内购入 报告期内售 累计投资收
    资产类别                                     计公允价值变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成本         值变动损益                         金额          出金额        益
                                                      动

                    286,563,02                                                                                154,906,566
股票                                                                                                                        自有资金
                          2.03                                                                                        .94

                    95,974,032                                                                                72,442,637.
债券                                                                                                                        自有资金
                             .00                                                                                      50

期货                                105,522.86                                                                 105,522.86 自有资金

                    382,537,05                                                                                227,454,727
合计                                105,522.86             0.00              0.00       0.00           0.00                     --
                          4.03                                                                                        .30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咨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批文下发的时
2016 年 07 月 0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间及后续的安排,无资料提供。

2016 年 07 月 1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光伏电站转让情况,无资料提供。

2016 年 07 月 2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控股股东增持情况,无资料提供。

2016 年 08 月 2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关于半年报相关情况,无资料提供。

                                                                                             关于公司光伏业务及其他业务开展情
2016 年 09 月 2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况,无资料提供。

2016 年 09 月 3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等相关情


                                                                                                                                        23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况,无资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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