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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利集团:关于“15中利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1
债券代码:112299          债券简称:15 中利债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 中利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根据
于2015年11月26日披露的《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条款,分别于
2018年11月2日、11月6日、11月7日发布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
中利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18-128)、《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中利债”票面利率不调
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9)、《江
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中利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
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30),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
择将持有的“15中利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
含利息),“15中利债”回售申报期为2018年11月2日-11月8日(仅限交易日)。
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15中利债”
并接受公司关于本次“15中利债”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中利债”的回售数量为2,499,826张,
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66,231,469.0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174张。
    2018年11月30日为回售资金到账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的“15中利债”债券
持有人支付回售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