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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利集团:关于拟提前兑付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1

债券代码:112299                                      债券简称:15 中利债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提前兑付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的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利集团”、“发行人”或“公司”)作为发行人,拟提前兑付已发行的中利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 中利债”或“本期债券”)

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计利息。在全部未偿付本金及利息款兑付完成后,本期债券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公司已就本次提前兑付“15 中利债”全部未偿付本金及利息款事项,提请本

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召集本期债

券持有人会议,本期债券提前兑付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具体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5 中利债

    3、债券代码:112299

    4、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自 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

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6.5%,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公司选择不

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6.5%保持不变。

    5、发行规模:人民币 2.5 亿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即每张人民币 100 元。

    7、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2015 年 11 月 30 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1 月 30 日。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自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若发行人行使赎

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2、信用级别: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结果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4、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2018 年 11 月 6 日、2018 年 11 月 7 日分别发布

了《关于“15 中利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关于“15 中利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和《关于“15 中利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

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5 中利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15 中利债”回售申报日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8 日(不含非交易日)。

    2018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发布《关于“15 中利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

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5 中利

债”的申报回售数量为 2,499,826 张,回售金额为 266,231,469.00 元(包含利息),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为 174 张。2018 年

11 月 30 日本期债券回售完成,目前本期债券余额为 17400 元。



     二、拟提前兑付方案
    为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本期债券拟提前兑付,方

案公告如下:

    1、提前兑付本金:17,400 元;

    2、提前兑付时间:2019 年 2 月 1 日;

    3、摘牌日:2019 年 2 月 1 日(于 2019 年 2 月 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终止交易);

    4、提前兑付价格:本金按照面值进行偿付;

    5、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本次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共计 63 天;

    6、提前兑付利息:本次每张债券应付利息按下列公式计算:债券面值×债券

利率×本次计息期限÷365 天。本次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共计 63 天)。则每张债券应付利息为:100*6.5%*63/365=1.1219 元(含

税)。



    本次提前兑付“15中利债”全部未偿付本金及利息款事项尚需提交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后续进展情况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