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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利集团: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由于工作
调整的原因,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波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仍担任
公司董事及其他管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已于近日收到陈波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波瀚先生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波瀚先生在公司任职总经理职务期
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王柏兴
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伟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伟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0 日
附件:简历
    王伟峰:男,1980 年 0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加拿大约
克大学毕业,上海交通大学 MBA,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苏州科宝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利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州船用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中利电
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腾晖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
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伟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先生系父子关系;截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王伟峰先生直接持有中利集团 7,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
王伟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情形。王伟峰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