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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利集团: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
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列席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
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18年1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光纤预制棒及光纤募投项目变更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进行
增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腾晖光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2018年2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2018年3月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四)2018年3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青
海中利进行增资的议案》。
    (五)2018年4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财务决算

                                     1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含《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
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七)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18年半年度
财务报告》。
    (八)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九)2018年11月12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腾晖光伏进行增资的议案》。
    (十)2018年12月1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

                                   2
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
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全
体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
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切实履行《公司法》、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认为相关事项决策
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在职责权限内协调运作,确保了公司的
高效与合法运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较为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
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
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较为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
对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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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
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
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业务往来进行了检查,认为:公
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交易
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
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六)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公司在
对外担保事项中均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法违规
担保的情形。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
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分配
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按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九)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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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
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
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
信息知情人名单,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平等公平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力,有效防止
了内幕交易的发生。
    四、2019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正确行使监事会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监事会将不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
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
况等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而努力工作。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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