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利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2019-05-2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
营活动及归还银行贷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
缓解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经审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
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          ————————        ————————
        李莹                      金晓峰                  李永盛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