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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利集团:中利集团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丹萍)2021-04-2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
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
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
履行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对
所有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并对董事会决议进行了签署;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
大会,本人列席了会议。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地给出了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
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独立意见披露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
                              见;关于子公司开展 2020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
 1       2020 年 1 月 6 日    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并      同意
                              预计 2020 年融资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冲回情况的独立意
 2       2020 年 2 月 27 日                                                   同意
                              见。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3       2020 年 3 月 9 日                                                    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
                             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4      2020 年 3 月 30 日                                                    同意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募集资金 2019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5      2020 年 4 月 29 日    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同意
                             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冲回情况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6      2020 年 5 月 20 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7      2020 年 5 月 29 日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
                             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8       2020 年 6 月 9 日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      同意
                             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9      2020 年 8 月 20 日                                                    同意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
                             意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
10     2020 年 12 月 8 日                                                    同意
                             见。
                             关于公司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
11     2020 年 12 月 25 日                                                   同意
                             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公
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经营上的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
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并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动态。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本报告期内积极参加委员
会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换届选举事项监督,对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了解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听取高级
管理人员关于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汇报,并对公司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
的治理和规范积极地给出了合理化建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
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
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刘丹萍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