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利集团: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及担保事项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2021-06-01
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清偿及担保事项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天衡专字(2021)01043 号
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及担保事项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天衡专字(2021)01043 号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清偿情况表》、《公
司为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中利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编制《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清偿情况表》、《公司为江
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江苏中利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清偿情况表》、《公司为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事项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向银行函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中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清偿情况表》、《公司为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清偿及担保事项解除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2021 年 5 月 27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 1
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021 年 4 月 28 日
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发生原因
占用余额 28 日新增占用金额(注 2) 4 月 28 日偿还总金额 占用余额
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注1 37,250.00 -- 37,250.00 --
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注1 6,199.98 100,000.00 106,199.98 --
合 计 43,449.98 100,000.00 143,449.98 --
注 1:公司通过预付其他公司货款的形式所形成的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
注 2:系 2020 年末清偿,2021 年初先后支付与偿还 50,000.00 万元经两次循环所致。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图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宏图
附件 2
公司为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被担保方名称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发生原因 2020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 2021 年 4 月 28 日担保余额
28 日解除担保金额
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注 62,300.00 62,300.00 --
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注 10,000.00 10,000.00 --
合 计 72,300.00 72,300.00 --
注: 公司子公司以银行存款 77,877.69 万元为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 72,300.00 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宏图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