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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3-02-10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利集团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21 日
                                       1/5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 8 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
   4.00 《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2、议案2.00、3.00、4.00属于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2023年2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2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2/5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
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娴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9 日

                                   3/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
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5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股
份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
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
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3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
1.00                                             √
           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
2.00                                             √
           担保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
3.00                                             √
           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
4.00                                             √
           反担保的议案》
    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 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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