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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氏集团: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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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th Floor, Building C,The International Wonderland, Xindong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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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19】第 0006 号

致: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
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
受聘出席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
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
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
                                                                    法律意见书



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
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
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
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核查判断,
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皇氏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司董
事会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中载明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出
席人员、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内容。根据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经按《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所有提案的内容进行
了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3 日 14:30-15:30 时
在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 6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
内容,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嘉棣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会议召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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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 9 名股东,均为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
表,代表股份 267,206,598 股,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1.8999%。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任的相关中介机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平台
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19,000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0.0142%。

    汇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67,325,59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31.9141%。

    经验证,上述现场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

    (一)根据董事会发布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黄嘉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何海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陈易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法律意见书



    (4)选举谢秉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王婉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杨洪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蒙丽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许春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梁戈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1)选举石爱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2)选举黄升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4、《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议案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
                                                                法律意见书



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其中议案 1、议案 2 和议案 3 以累计投票方式对每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每位股东监事进行逐项表决。表决
结束后,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委
托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结果并予以公布,本次会议以有效表决通过上述议案。会议同时对中小
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做了单独的计票并公布结果。本次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出席现场
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会议主持人签名,会议决议由出席现场会
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仅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之专用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章)




单位负责人:乔佳平                             经办律师:魏小江




                                                         谢 静




                                                      2019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