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 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方式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许春明 梁戈夫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