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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皇氏集团: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0-04-28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3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嘉棣、主管会计工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红霞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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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50,012,820.69            467,336,959.89                         -25.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417,176.53            10,561,771.40                        -520.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2,555,004.08              1,020,458.82                      -5,250.13%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0,887,190.51            -62,175,717.54                        -30.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30                   0.0126                      -52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30                   0.0126                      -520.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6%                    0.49%         减少 2.55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221,091,346.44          4,945,626,395.91                          5.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135,995,665.13          2,180,413,213.36                         -2.0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02,470.5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441,159.5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673,150.6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46,177.7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30,675.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02,100.25

合计                                                                    8,137,827.5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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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0,860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黄嘉棣           境内自然人         31.40%        263,023,388       197,267,541      质押              203,552,000

东方证券股份有
                 国有法人            6.97%         58,410,000        58,410,000
限公司

宗剑             境内自然人          4.00%         33,518,371        32,177,249      冻结               33,518,371

徐蕾蕾           境内自然人          2.70%         22,640,630        13,967,918      冻结               22,640,630

艾雅康           境内自然人          1.06%          8,870,000         8,870,000

杨浩             境内自然人          0.67%          5,644,436                  0

刘美珍           境内自然人          0.47%          3,952,739                  0

LAU IT KOOI      境外自然人          0.38%          3,197,300                  0

何海晏           境内自然人          0.33%          2,780,220         2,085,165

李想             境内自然人          0.29%          2,389,7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黄嘉棣                                                               65,755,847 人民币普通股            65,755,847

徐蕾蕾                                                                8,672,712 人民币普通股             8,672,712

杨浩                                                                  5,644,436 人民币普通股             5,644,436

刘美珍                                                                3,952,739 人民币普通股             3,952,739

LAU IT KOOI                                                           3,197,300 人民币普通股             3,197,300

李想                                                                  2,389,700 人民币普通股             2,389,700

赵嘉欣                                                                2,169,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69,000

宝琳                                                                  2,166,407 人民币普通股             2,166,40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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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婷                                                               2,049,683 人民币普通股         2,049,683

丁佳文                                                               1,974,800 人民币普通股         1,974,800

                               1、公司控股股东黄嘉棣先生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说明                           2、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不详,也未知其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公司股东杨浩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352,000
况说明(如有)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4,292,436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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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33.29%,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预付原材料及贸易采购款
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2.88%,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支付上年计提的绩效
薪酬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75.01%,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支付应付债券利息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借款较期初增长164.71%,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期初增长205.44%,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增加了融资回租业务所
致。


    (二)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443.29%,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
益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274.40%,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收
益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36.19%,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营业外支出减
少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116.75%,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营
业收入下降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三)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0.09%,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受新冠
肺炎疫情影响,销售规模有所下降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1.58%,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购建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372.16%,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取得借
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及采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124.04%,主要原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取得借款
收到的现金增加及采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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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一)业绩及补偿承诺:
                                             盛世骄阳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500 万元、9,000 万
                                             元和 10,800 万元。同时,盛世骄阳 2015 年
                                             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运营收入比例指                              徐蕾蕾
                                             标(指运营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不                               关于盛世
                                             低于 45%、55%、65%。                                                 骄阳
                                             如果实现扣非净利润或运营收入比例指标低                               2015 年
                                             于上述承诺内容,则徐蕾蕾作为补偿义务人                               度的业绩
                                             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                               承诺已经
                                             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参见重                   2015 年至   完成,
                              业绩及补偿承
                                             组报告书“第五节/二/(八)业绩承诺与补偿                 2017 年约定 2016 年
                              诺、股份锁定
资产重组时所 盛世骄阳原股                    安排”。                                    2015 年 03   的盈利承诺 度达到业
                              承诺、避免同
作承诺         东徐蕾蕾女士                  (二)股份锁定承诺:                        月 16 日     与补偿期间 绩承诺,
                              业竞争、规范
                                             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皇氏集团股份自股                   及作为公司 运营收入
                              关联交易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同                   股东期间    比例实际
                                             时,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                               完成
                                             实现性,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包括限售期                               38.22%,
                                             届满当年),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将                             2017 年
                                             分三次进行解禁,并同时遵守下述限制:                                 度业绩承
                                             ① 股份解禁时间限制                                                  诺未完
                                             第一次解禁:本次发行结束后满 12 个月且利                             成。
                                             润补偿期间第一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第二次解禁:本次发行结束后满 24 个月且利
                                             润补偿期间第二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第三次解禁:本次发行结束后满 36 个月且利
                                             润补偿期间第三年《专项审核报告》及《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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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② 股份解禁数量限制
第一次解禁额度上限为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认
购的皇氏集团股份的 25%;第二次解禁额度
上限为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皇氏集团股
份的 30%;第三次解禁额度上限为本人通过
本次交易认购的皇氏集团股份的 45%。
③ 实际解禁数量限制
第一次解禁的实际股份数量为根据股份解禁
数量限制计算的解禁股份总数扣除利润补偿
期间第一年度盈利预测补偿的股份数量之后
的数量;第二次解禁的实际股份数量为根据
股份解禁数量限制计算的解禁股份总数扣除
利润补偿期间第二年度盈利预测补偿的股份
数量之后的数量;第三次解禁的实际股份数
量为根据股份解禁数量限制计算的解禁股份
总数扣除利润补偿期间第三年度盈利预测补
偿的股份数量及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之
后的数量。
④ 如扣除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后实际可解
禁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当年实际可解禁
股份数为 0,且次年可解禁股份数量还应扣
减该差额的绝对值。
本人由于皇氏集团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等衍生取得的皇氏集团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约定。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除已经披露的事项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参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中关于关联自然人的界定范围)不存
在从事与皇氏集团、盛世骄阳相同或类似业
务的情况、未向相同或类似业务投资、未与
任何他方在相同或类似业务领域进行合作或
达成合作意向。于本次交易审计评估基准日
始,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本次交易签署的
协议约定的本人持有皇氏集团股份限售期及
竞业禁止期满之期间、或至本人在皇氏集团
(包含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之期间(上
述二期间取孰长者)内,未经皇氏集团认可,
本人及本人近亲属亦遵守上述内容。
(四)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如本人成为皇氏集团关联自然人,本人将遵
守皇氏集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规范履行关联自然人应履行的各项义务。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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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与皇氏集团发生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将
                                          与皇氏集团按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平、
                                          等价有偿等原则签订协议,依法履行相应的
                                          内部决策程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皇
                                          氏集团《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
                否
履行
                     因 2017 年盛世骄阳实现的净利润和运营收入比例指标均未达到承诺的业绩指标,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如承诺超期未 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补偿责任人徐蕾蕾须向公司补偿股份 2,240.53 万股(上市公司以总额 1 元予以
履行完毕的, 回购)、现金 6,753.16 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要求徐蕾蕾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将
应当详细说明 该笔现金补偿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徐蕾蕾亦对此业绩补偿事项进行了承诺,但截止目前,公司仍未收到
未完成履行的 徐蕾蕾 2017 年业绩补偿款,相关股份补偿因股份进行了质押亦未能补偿到位。
具体原因及下         考虑到徐蕾蕾业绩补偿存在的违约风险,为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
一步的工作计 害,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盛世骄阳原控股股东徐蕾蕾未完成业绩承诺事项提
划              出诉讼,该追偿案件目前在重一审阶段尚未开庭审理。下一步公司将继续采取措施,督促徐蕾蕾尽快履行业
                绩补偿义务,同时跟进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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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嘉棣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