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 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 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许春明 梁戈夫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